杜绝非法监听 柯建铭宣布拟修5法
【联合晚报╱记者陈怡秀/台北报导】2013.11.03 02:59 pm
检察总长黄世铭因泄密遭起诉,民进党团今天召开记者会,宣示要用正面、建设性的态度
,来面对9月政争,民进党总召柯建铭宣布拟修5法,包括2项作用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刑事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组织条例”和“调查局
组织法”等3项组织法。
“只有从制度面重建!”柯建铭指出,5套修正草案上周五于党团会议讨论,明天中午前
送议事处后,盼程序委员会能排入周五的院会议程。
书记长吴秉叡指出,修改通保法,希望杜绝“政治侦防”和“一案吃到饱”的状况,未来
明定犯罪监听、国安监听中明定监听资料,不得作为刑事审判以外的用途,另案监听之资
料也应依法销毁,且另案监听资料对该另案的刑事审判程序不具证据能力,若将监听资料
挪用他用,则课以刑责。
吴秉叡进一步说明,民进党团版本将明定,检警调取通联纪录时,应向法院声请核发调取
票,且犯罪监听的执行方式必须限定为“同步监听”,才不会使监听量“大而无当”。其
中,通讯监察结束后,若检察官及工作机关逾1个月仍未向法院陈报,承办法官应主动通
知受监察人,必须实践“主动通知义务”。此外,要建立“通讯监察程序之履历制度”,
让通讯监察书的声请、核发、执行等都与台湾高等法院通讯监察管理系统连线,让通讯监
察程序更透明。
干事长高志鹏说,修正刑事诉讼法第16条之1,于刑事法院设置令状审查专庭;修正第404
条,将通讯监察列入抗告救济范围,保障受监察人的自力救济管道。
立委吴宜臻表示,这次监听国会事件,通讯监察的建置机关不断被质疑其中立性,因此这
次民进党版本最大制度上的改变,即让建置机关不再留在法务部调查局和内政部警政署,
改隶台湾高等法院,机房设备亦全部改移于此。
【2013/11/03 联合晚报】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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