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nownews.com/n/2013/10/17/2996824/
罗莹雪拿大法官解释“护航”缺席检察官 蓝绿砲轰
2013-10-17 12:34 记者邱明玉/台北报导
会议一开始,蓝绿立委就因为特侦组检察官等多人缺席,大为不满,轮番
上阵砲轰了近一个小时后,会议主席吕学樟10时许宣布休息10分钟,要法
务部赶快把杨荣宗、郑深元等人找来。
会议再度开始时,法务部长罗莹雪则拿出大法官461号解释,想为杨、郑
等人解套,她说,郑深元、杨荣宗2人非行政职,依大法官461号解释,检
察官无赴立院备询之义务,且恐涉及承办的关说个案,是否适合赴立院备
询仍有疑虑。
罗莹雪话才说话,更引发蓝绿立委不满,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率先
痛批,这不是理由,检察官不能来,这不是个案,这是跟全民利益有关,
而且如果要比,NCC更独立,昨天也来立法院报告备询,“你今天不来,就
要为这个硬抝自己负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969
2013/10/18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
对于行政官员缺席立法院备询的声明
一、行政官员应到立法院备询乃宪法义务
目前立法院尚无调查权,更无权惩罚藐视国会的行政官员,造成台湾的
宪政架构向来偏向行政权独大。此次,特侦组滥权监听造成朝野譁然,
立法院依据宪法第67条及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就调查报告与预算执行邀
请相关官员备询,特侦组任意拒绝、藐视国会,更足显行政权凌驾立法
权之上。尽管释字461号保障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但此次的备询主题无
超出政策与预算的范围,妨碍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疑虑较小,负有一
定的政策指挥与预算执行权的特侦组长杨荣宗,应尊重立法院的监督权。
二、立委质询检调单位应有所节制
立委质询检调单位是在不妨碍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下进行的,柯建铭以
司法官说嫌疑人质询黄世铭,便是明显妨碍司法调查权。如果质询当中
有任何妨碍此前提的可能性,会议主席应善尽提醒之责。
三、修法制衡行政官员藐视国会
行政权凌驾立法权之上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并非单一政党的行政官员特
别不配合。民进党执政时期,因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多达12次以上不出席
备询,曾创下立法院五度通过谴责案的纪录。2004年时,立法院长王金
平便曾认为应制定备询的相关规范,国民党团更主张制定藐视国会罪,
可对行政官员科以刑责或罚款。然而,直至今日雷声大雨点小,仍未见
通过相关修法。公督盟呼吁朝野立委,落实监督行政应不分蓝绿,尽速
修法通过相关的惩戒条款。
==============================================================================
几点小观察和心得。
1.公督盟还是有批评柯建铭质询黄世铭,虽然第二点声明明显比另外两点短
,短到我觉得应该有一两句话在发出声明前被删除了。
2.公督盟批评的立论点是行政官员,但是法务部长说的时候指检察官非行政
职,我不懂这两者是不是有关键的差别?希望有人能帮忙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