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党意凌驾民意”是一种奇怪的说法,
因为“党意”是具体的,相对而言“民意”却是抽象的。
民主政治当然不是简单的数人头,但是制度化且避免人为操控的选举,
相对各式各样无论是社会正义、公民XX等等理念、精神,
选举与代议政治就是比较具体,而民意到底是什么呢?民调吗?
不要用抽象的东西去打击具体的东西,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举,
授权给一具体的政治团体,其“党意”是实际的可以施展拳脚的力量。
把所谓抽象的全称的民意具体化,其实就是“某个人、某些人、某媒体”,
我只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人,没看到什么民众。
透过残酷的优胜劣败的竞争,“党意”已经具体形成,他代表的就是胜选的力量。
所以,民意如果要证明自己不只是“某个人、某些人、某媒体”,
还真的是“全民意志”,那么就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去击败党意吧。
前提是我国选举制度为公正公平公开,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这样,那本文自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