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perp:通讯保障监察法可没规定立法院不能申请监听 10/10 10:38
→ siliver:既然没人讲,那又何必怕被听 XD 10/10 10:39
→ amperp:立委有前科、有案在身、有罪在身、有犯罪嫌疑的非常多 10/10 10:39
推 patiger:内容前后矛盾...明明就知道是立院总机... 10/10 10:40
→ amperp:这些嫌犯、前科犯、罪犯都在反对被监听,原因是什么? 10/10 10:41
→ batt0909:针对个人 10/10 10:43
→ demon3612:总机听到的是非特定对象好吗... 10/10 10:44
→ amperp:还是一样啊,讯保障监察法可没规定总机不能申请监听啊 10/10 10:48
→ amperp:通讯保障监察法对监听有规定不能放窃听器,只能听电话 10/10 10:49
→ amperp:只能挂线听电话 10/10 10:49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规定,涉嫌三年以上或涉贪污、组织犯罪等罪嫌且影响社会秩序情
节重大,而有相当理由可信其通讯内容与本案有关,且难以其他方法蒐证者,得发通讯监
察书。
请问立院总机涉嫌了什么三年以上或涉贪污、组织犯罪等罪嫌?
因为是立委之一涉嫌所以监听立法院?
那..不确定之一中华电信用户涉嫌, 那么来监听中华电信全部通讯如何?
法律可没规定不能监听中华电信喔..
何况, 又没犯罪, 干嘛怕被监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