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倒扁 台湾丢脸
■ 孙旭志
看到国庆典礼画面,红军可能觉得大快人心,绿军可能气炸了,那些中间选民又感受如何呢
?
曾经自许为中间选民的我(二○○四的总统大选我投废票),也相当愤慨,为何拿国家庆典
当祭品,在外宾前丢人现眼呢?这就是台湾的民主吗?我反省自己的情绪反应,是不是嚣张
的红色势力正逼着我向绿色靠拢?(作者为中学教师)
■ 李宜芳
国庆日是国之大日,正从转播中听见总统肺腑的演讲时,却惊见贵宾席的红衫军作乱地恶搞
,导致挺扁和倒扁的两方人马大打出手,令人傻眼。这样生动的精采画面,也许国人已司空
见惯,但外来的贵宾朋友们,却赶紧拿起相机一阵猛拍。如此脱序的演出,不仅为国人带来
不良示范,更是让国家颜面尽失。尤其是在如此隆重又庄严的场合上,我想台湾的形象又再
度严重受损。
(作者为静宜大学学生)
首都变乱城
■ 彭瑞美
公权力在马英九市长手中彻底瓦解了,马市长在电视上表示,警察五千人、红衫军十几万人
,到底谁要驱离谁?原来只要人够多,马市长就怕了,警察就不会依法驱离,只要人够多,
就可不必依法申请,就可以走到哪占到哪,只要人够多,再怎样横行霸道,马市长一概视为
非暴力。
绿营若也动员十几万人到北市游行,不知马市长是否比照办理,不必申请、想怎么走就怎么
走、要走多久就走多久? (作者为家庭主妇)
■ 张肇烜
“天下围攻”没有经过申请许可,马英九依旧放行,还宣称:“红衫军人数众多,午夜无法
驱离。”多少人?十二万四千人!比围城之夜少了三分之二。他又说“警察一共几千人,但
群众共有几十万人,怎么驱离 ”。依照马英九“人数很重要 ”的逻辑,如果有一天面对中
国威胁,两千三百万人怎么抵挡十几亿人,马英九就说投降算了,是这样吗?
红衫军临时改变路径,造成忠孝东路和敦化南路交通大乱。马市长,台北市民的权益在哪里
?用路人的权益在哪里?
蓝军立委大闹国庆,在典礼中鼓譟滋扰、大打出手,马主席,你又要“不沾锅”撇清一切吗
?
首都变成了乱城,国庆变成了国耻,马英九,你要负最大责任﹛]作者为中山医大学生)
南非看不到
■ 张跃雄
由于挂心台湾双十节以及所谓“天下围攻”的发展,笔者于清晨约四点(台湾时间上午十点
)即起床上网,不巧的是,不知什么原因,雅虎网站居然动都不动一下,只好转往电视去看
CNN、BBC、SKY等台的新闻报导。然而,从早上四点一路看到七点半,这几家世界
著名的电子媒体,居然一点都没报导发生在台湾的这件“大事”。
关上电视,笔者不由得感慨起来,在台湾人眼里的世界,或者是台湾媒体人眼里的世界,是
什么啊﹛]作者为南非台湾论坛月刊总编辑)
老马 别学阿扁
■ 史政宇
亲爱的马市长,一路走来,看到您专职市长时,知道坚守法律的重要,但在兼职党主席后,
出现了首都市长与国民党主席交叉运用的“巧妙”。比如明明是城市外交,却带挂著机要秘
书的党职主任走公务门。可恨的是,您因场合不同而变换的角色,但是便宜党职,而牺牲台
北市民。
这一个多月来,您先是以市长身分核准前所未有的廿四小时静坐,接着以党主席身分送早餐
。评论静坐则时而市长、时而主席,但实质支援却以整个政党为之。如今双十国庆天下围攻
,您又回到市长身分,说是“在替中央擦屁股”。
适可而止吧!亲爱的马市长,求求您照顾大多数希望安定生活的市民。陈总统只做一半国民
的总统已经大错特错,难道您也要学他?
(作者从事广告业)
我开始穿红衣
■ 张百惠
我挺扁!所以我开始穿红衣!
试想,在一片充满乳牛的草原上,只有一只牛是紫色的,你能不注意牠吗?牠能不醒目吗?
这就是产品行销的紫牛效应!然后,你再想想,当整个草原上的乳牛都变成了紫色的时候,
你还会在意什么紫牛吗?
因此,若挺扁也穿红,说红代表台湾的热情与活力,那么,当总统所到之处红成一片时,谁
还管你是挺是倒?而当我们国庆会场红成一片时,泛蓝立委跟宋楚瑜似乎只能光着身子进场
了!
(作者为世新大学研究生)
■ 罗羚玮
倒扁政客以前在电视上耍耍弄弄一番,自家人看看笑笑也就算了,然而今天,在国庆日这么
重要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外人”的面前,他们还是那么愿意牺牲自己的形象,继续献丑
下去,真是让我错愕到极点。 (作者从事餐饮业)
机车连 加油!
■ 陈泰颖
笔者自宪兵义务役退伍,在媒体上看到陆军宪兵机车连在“天下围攻”行动中受到倒扁民众
的蛮横阻挠,甚至有弟兄遭到丢掷水瓶,心中感到非常失望、难过。
尽管在反战情绪深厚的美国,在布什总统因为发动伊拉克战争的错误决策而声望跌落谷底、
屡遭美国国民呛声,一般美国国民对于军人仍然敬重。而今天倒扁民众对于我们只想克尽本
分、完成国庆大典的国军弟兄,却只有羞辱与叫嚣。甚至因为机车连弟兄希望民众能够回到
路边以免发生事故,按了几声警报器,竟然将弟兄当作是陈总统的分身加以呛声,就已经犯
了逻辑上的谬误,更是对身着中华民国国军制服军人的羞辱。
希望包括机车连在内,所有服役弟兄,都能够继续以身上的制服为荣。更期盼全体国民,能
给予随时准备牺牲生命克尽职责的军人们,一点点微小的掌声与敬意。(作者为数位文化工
作者)
如果遇见苏贞昌
■ 李龙腾
从九月九日开始,我就闻到一股时光倒流的味道,直至今日我都一直好想哭,又哭不出来!
上周四,年高七十八岁的老父,下田之前,打电话问我台北的情况,末了还交代一句:“如
果你和苏贞昌院长还讲得上话,就请他多多管理一下,实在太乱了啊!”我只好这样子回答
:“阿桑(我一直称呼父亲为阿桑),您不要管那么多,庄稼人身体顾好就好了!”
我的话能算几分重啊?我只好靠自由时报来转述父亲的话了﹛]作者为前卫生署副署长)
■ 郑天任
当倒扁群众口口声声抨击阿扁竟然用“间接收受礼券”的说词来逃避法律究责时,是否想过
自己以“散步”名义行集会游行之实,难道就不是在钻法律漏洞?
当他们口口声声抨击阿扁不知耻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大闹国庆典礼会场,贻笑国际的行为
,难道又是一种知耻的表现?
(作者为忠孝东路四段居民,国关硕士)
已经触犯刑法
■ 廖林丽玲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以强暴胁迫或诈术,阻止或扰乱合法之集会者,处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第一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煽惑他人
违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宋楚瑜率领泛蓝立委在国庆会场呛扁闹场,妨碍国家重要庆典,还有红军民众阻碍绿委、外
宾、甚至宪兵车队等进入会场的行为,已经构成上述阻止、扰乱合法集会的罪行。而倒扁总
部未依合法程序申请集会游行,台北市警局已经明白表示,这次群众运动未经核准,明显属
于违法行为,也在游行当中数度举牌要求解散,施明德等明知活动违法,仍然号召民众发动
抗争,牵涉到的不只是集会游行法的问题,而且已经清楚的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煽惑他
人犯罪或违背法令的犯罪行为。 (作者为欧盟协会副秘书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1/today-o1.htm
这是2006年自由 国庆后 选择的读者投书
今年2013年呢
应该会选择下列方向的投书
1.人民痛苦难过 国之不幸 何来国庆?
2.人民抗议有他们抗议的原因 政府不去了解吗?
3.这样可以让外国人了解台湾抗议的原因 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