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一人一信,支持黄世铭检察总长!

楼主: chocholove (可爱小球球)   2013-10-08 08: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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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支持黄世铭检察总长!黄总长,加油!我们人民挺你!
马总统,加油!我们人民挺你!
所有亲爱的朋友全面转贴按赞!
总统府地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1段122号 马总统收
特侦组地址:台北市中正区信义路1段3号4楼 特侦组收
一生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检察总长黄世铭说:
我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国家跟人民,没有亏欠总长的这个职责,
我只是把司法最黑暗、最丑陋的一面掀开!我还是会继续坚持我的立场,
持续走下去,绝不退却!
亲近黄世铭的最高检察署人员表示,关说案和监听风暴发生后,
黄世铭从不后悔揭开司法丑闻,将继续奋战到底!
他指出,黄说“绝不退却”代表他不会轻言下台,
将以总长的职务捍卫公平正义价值!
国会议长关说案、胖达人炒股案,透露了什么吗?
权贵可以关说脱罪,巨贾靠面包可以获利以亿计。
“权”与“金”在台湾的结合,早已牢不可破,盘根错结。
要清廉治国,就是打破这层层纠结,当然得罪人,会被打的体无完肤。
台湾正在打一场“清廉治国”vs.“金权误国”的仗!
我选择站在立法院贪腐权贵的对立面!您呢?
黄世铭已遗世的爱女曾在一篇文章“父亲的名片”里写到,‘
我问他:“你累吗?”
父亲说:“这是我的本分。”
然而我知道父亲其实是累了。
多年来嫉恶如仇的父亲守住他的战线没有一点动摇与惧怕,
高宦巨贾过眼云烟,庙堂朝班聚散如流水浮光;
他清晨即起坐在办公桌后执笔捍卫他的真理,
天黑很久以后我看见他静静地回家,一言不发掌起桌灯,成落的文件堆叠在他脚边。
无论他名片上的职衔如何转换,父亲从不应酬,没有私交,
不许家人名下有存款以外的财产,绝不收礼,家中不待客,也极少有任何往来。
这么多年后父亲仍坚持他的一切原则。
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能完全明了,方寸大小的木盒里,
泛黄起绉的珍珠纸片记录的是父亲怎样焕发的青春与辉煌难忘的年月。’
******重点文章还没完!
依法,黄世铭无罪!绿蝇虫不用再栽赃了!
所谓侦查不公开,指侦查程序不公开外,
相关人员于侦查程序中所得知事项之揭露,应受有相当限制。
但有“除依法令或为维护公共利益或保护合法权益有必要者外”的但书例外条款。
王柯等人身为国会议长,公然妨碍司法独立,操弄司法作弊撤诉,
这件事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
他们可以操弄司法,没钱没势的百姓就相反,处在不公平不对等的地位。
发现这个严重性,黄对马报告没有不对,除非涉及他们个人利益才不对。
作为元首,任何国家机密都有权知道(除非是他亲属涉案),
否则检察官如何办自己的上级部长?黄还能对谁去报告?
对曾永夫,王金平去报告?那才是吃案违法!更违反伦理。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对于监听译文的处理,
第27条(公务员泄漏资料之刑罚):
公务员或曾任公务员之人因职务知悉或持有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规定
监察通讯所得应秘密之资料,而“无故”泄漏或交付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这里有“无故”泄漏或交付之者的前提条件!,
但检察总长给国家元首汇报,绝不可等同于给水果日报烂记者或菜市场小贩路人散发,
这是无故泄露交付吗?涉及国会议长,除了元首,还有谁能管?
你,我?还是路人甲能管?不交给马管(党主席管党员),
难道彻底湮灭?
所以,依法,黄世铭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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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跟人人喊打过街老鼠之“犰点二”认真就输了啦
作者: Fengyeh (会社)   0000-00-00 00:00:00
一人一信,支持江贤弟!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怎么确定关说案马英九自己或亲属没涉案?真是法理白痴!
作者: elzohar (某伊)   0000-00-00 00:00:00
他无罪,那这次马狗余文要选谁啊 XD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0000-00-00 00:00:00
一楼跟所有绿的支持者一样,用人身攻击对附不同意见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0000-00-00 00:00:00
这样只会让人更厌恶绿营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楼上没看到我第二句用逻辑证明他们意见是垃圾吗?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对啦 马英九动用国家机器对付不同意见 你都没意见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yule1224跟所有蓝的支持者一样,力挺国民党用司法手段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对付不同意见 这样只会让人更厌恶蓝营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检察总长哪里有义务向总统报告 鬼扯一通也有人信 笑死
作者: killer2k (...)   0000-00-00 00:00:00
小芬真早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司法最黑暗、最丑陋的一面:马英九贪污无罪!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贪腐权贵黑金平可是黑金教父马英9提名挂保证的立委第1名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文中“犰点恶”先以“绿蝇虫”人身攻击对付不同意见的yule1224完全装作没看见 真是高尚呀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楼上可真激动 绿绳虫并没指明是谁 勿对号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检察总整属于行政院管 向行政院长 总统 都有报告的理由要说向总统报告 其实是说得过去的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检察总长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调查局长属于行政院管 为何不能向总统报告?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你会强调“说得过去”就代表“说不过去”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所以行不行 是由外界的人各自解读 你说说不过去就说不过去吗 ?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再说这也是模糊焦点的结果 原先的关说呢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叶盛茂向陈水扁报告动摇国本的疑似洗钱案 完全说得过去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绿吱 喔抱歉 不是说你 最擅长的不就是这招吗?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最早原原先马英九下令党政高层关说检察总长不要上诉特别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费贪污确凿案的超级大关说呢?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又回来了 阿扁:以前国民党贪得比我多几十倍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马英九关说政大让他特权逾期当副教授 楼上永远不敢面对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坦白说 跟你说话简直浪费我时间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JayWangAA请举证那句话 否则就是造谣诬蔑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JayWangAA所以为何贪几十倍的国民党完全没事 你敢说吗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马英九:以前国民党屠杀几万人 我只追杀几个政敌算好囉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别忘了 马英九在特侦组尚有千亿弊案群躺着 仍属于被告检察总长特侦组可以和被告过从甚密?说给鬼听吧!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就说你们爱模糊焦点了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关说又怎样?马英九最爱关说你们不在乎 就别装清高啦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0000-00-00 00:00:00
装清高的好像是你吧。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我没装啊 在六八九和九点二面前 我本来就超级清高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0000-00-00 00:00:00
想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就这样继续永远活下去吧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柯建铭本来就无罪了 在欧美先进法治国本来就不能再上诉这是大是大非的司法人权!懂了没?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0000-00-00 00:00:00
但是被指示不准再上诉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懂了没!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犯哪一条法?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黄世铭指示严重千百倍的谋财害命拉法叶案不准再上诉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0000-00-00 00:00:00
怎么九点二完全不在乎?双重标准很光彩光荣光宗耀祖?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阁下哪来那么多莫名的 小道消息?莫非您是华~~~~~~~~~~~~神 ?
作者: JayWangAA (冠)   0000-00-00 00:00:00
哈哈哈哈 请拿出证据来好吗
作者: yungde (龙生)   0000-00-00 00:00:00
呦!点名引战嘛?
作者: kkamn (yy)   0000-00-00 00:00:00
纯推
作者: MsKing (MsKing)   0000-00-00 00:00:00
偏偏叶盛茂报告的案子刚好是当事人涉及的案子 这就说不过去了....
作者: stabat (STABAT)   0000-00-00 00:00:00
洗钱案完全找不到阿扁涉案的蛛丝马迹 何来当事人
作者: LORDJACK (文亚南)   0000-00-00 00:00:00
黄世铭当然无罪, 因为总统有权特赦, 可惜这总统是不沾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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