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何谓关说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10-06 23:01:20
真不晓得一样的话要重复几次才会被认真面对
推 kimkim:包含但不限于请求内容本身违法? 所以如果请求内容不违法? 10/04 08:13
包含但不限于请求内容本身违法这是我之前的文章就已经提出过了喔
→ kimkim:所以内容不违法但导致违法结果也是关说? 恕我无法同意 10/04 08:14
这也是前面一再讲过的因果关系
您也一直重复无法同意没错
但是我也说过很多次了
要麻烦您合理推翻我的论点
或著合理的为您的论点辩护
→ kimkim:如果你认为未游说法的请求就构成"违法之虞"的要件 10/04 08:15
→ kimkim:未"依"游说法 10/04 08:16
→ kimkim:那就像我说的 关说请托办法就只要订要订未依法定程序请求 10/04 08:16
→ kimkim:不用加上请求有违法之虞 10/04 08:16
→ kimkim:也就是说未依游说法请求仅该当"未依法定程序" 10/04 08:17
这实在是太有趣了
那法律是不是要定成
有违反宪法之虞
有违反刑法之虞
有违反民法之虞
有违反行政法之虞
有违反行政命令之虞等等等
未依法定程序就不算违法是吗
那您是不是可以请那些高喊程序正义的闭嘴听您的见解
→ kimkim:至于请求是否有违法之虞 就是看请求内容 10/04 08:17
再请您为您坚持的论点合理辩护一次
→ kimkim:"请求有违法之虞" 既然人事决定是需透过考评或征选程序 10/04 08:19
→ kimkim:其人选的评价及决定就应该依考评或征选程序办理 10/04 08:20
→ kimkim:民代主动推荐特定人或要求由特定人获选 都不符考评等程序 10/04 08:21
再提醒一次
这次是否是您主动误解民代意思或自己揣摩上意了呢
况且多的是公开向大众征求的情况
简章可不会把他人推荐这种事情视为禁止事项
而且有哪个送履历的不是要求特定人获选阿
您要说这些人都有违法之虞了吗
除非要求跳过您所说的程序
或著强制推荐不符合资格的对象进入评选
不然请求内容有违法的立论可以成立的点可以请您开示吗
→ kimkim:除非是这样说"XXX的条件资格都符合本次征选程序所开条件" 10/04 08:22
→ kimkim:"请依法不得拒绝其申请" 类似这种的我认为合法 10/04 08:22
推 kimkim:最后补充一句 请求机关或承办人依法办理是天经地义的事 10/04 08:29
→ kimkim:所以纵未依法定程序而请求内容仅系要求依法办法 10/04 08:30
→ kimkim:在立法论上和解释论上我都不认为属于关说 10/04 08:30
→ kimkim:在立法论上你如果认为未依法定程序的请求都要定性成关说 10/04 08:31
→ kimkim:我尊重你的看法 但解释论上我认为这是无视构成要件 就这样 10/04 08:31
所以这段您的说法是不是解释了只要说话艺术满分就不会出现您所认定的关说问题了
那再请教您觉得订定该登录办法是不是写心酸的
反正只要一切依法就没问题了
既然您把马总统的护身符拿来用了
怎么看您帮忙护航的时候这么无力阿
而且一般没什么意外的情况下
需要特别事先关心个案被违法处理吗
一般人我是不敢说啦
是民代的话不找承办去电才让我意外
一路下来也看您提了不少专有名词吊书袋
所以也不用讲的好像我不尊重您的看法似的
不把您当回事的话就省事的很
陪您在推文玩玩就好了
还别说那一堆让人提不起劲认真的家伙
真的是和您不在一个层次上面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包含但不限于请求内容本身违法? 所以如果请求内容不违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内容不违法但导致违法结果也是关说? 恕我无法同意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你认为未游说法的请求就构成"违法之虞"的要件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未"依"游说法那就像我说的 关说请托办法就只要订要订未依法定程序请求不用加上请求有违法之虞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也就是说未依游说法请求仅该当"未依法定程序"至于请求是否有违法之虞 就是看请求内容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请求有违法之虞" 既然人事决定是需透过考评或征选程序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其人选的评价及决定就应该依考评或征选程序办理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民代主动推荐特定人或要求由特定人获选 都不符考评等程序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除非是这样说"XXX的条件资格都符合本次征选程序所开条件""请依法不得拒绝其申请" 类似这种的我认为合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最后补充一句 请求机关或承办人依法办理是天经地义的事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纵未依法定程序而请求内容仅系要求依法办法在立法论上和解释论上我都不认为属于关说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在立法论上你如果认为未依法定程序的请求都要定性成关说我尊重你的看法 但解释论上我认为这是无视构成要件 就这样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0000-00-00 00:00:00
?????????????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认真讨论怎么了吗XDD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再多文字也掩饰不了媒体与全民公认违法乱宪的事实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说你违法乱宪就是违法乱宪 大人快铡了他!!!
作者: yisdl   0000-00-00 00:00:00
现在铡人的只有人渣九耶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全民?麻烦先减一感谢XD 也欢迎您拿点本事出来认真唷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
马英九像是皇帝一般拔掉了曾勇夫的官位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我还以为有群人快乐大喊马总统比王院长先跑法院是真的XD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德州先生~~~我最希望的就是您愿意来赐教认真了 专业的
作者: mucle (阿肌)   0000-00-00 00:00:00
说再多也无法演是您是9.2的忠实观众啊~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反正这年头只要民进党认证 就是全民公认 正常啦~~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要戴帽子随便...反正不会痛...然后呢?
作者: yisdl   0000-00-00 00:00:00
9.2%又不是民进党作出来的民调...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我只知道有人把别人的民调或自己的意见放在我身上XD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0000-00-00 00:00:00
人家跳针一次你要解释十句. 太累了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没差啦...不是专给特定人看的...之前说过听得进去就会听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觉得好用的自然会拿去用 觉得不好用的当然也不当一回事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反正讨论嘛...讲的合理才有用...花时间就想法挤了吧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0000-00-00 00:00:00
合理没有用 60%面前"合理"连屁都不如说你违法乱宪就是违法乱宪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0000-00-00 00:00:00
所以不能讨论的就没有认真的必要了阿XDDD 想玩再陪玩XD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1.这个版不能回文所以我实在很懒的推文跟你玩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2."包含但不限于请求内容本身违法" 那还包含了什么?3.依行政院办法 关说构成要件就是未依法定程序+请求违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未依法定程序的请求就意味请求违法 那就订未依程序就好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两个同意义的构成要件不需要重复写 我想应该可以理解吧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4.送履历之人就是按法定程序办理啊 你到底在说什么?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5."说话艺术满分"? 你怎么判断人家是说话艺术满分还是就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单纯要求你依法办理 还是你根本不想区分 全部打成关说总结:如果我理解无误 你的看法就是反正未依法定程序请求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通通都是关说 管你讲什么而行政院办法白纸黑字对于关说定义就是未依程序+请求违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你要继续无视"请求违法"这个要件我也没办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反正你心中对关说是什么有定见 说啥构成要件你也无视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6.少回了一个 为什么请求违法包括对结果的因果关系不适当这个问题要回到我很早前问的 如果请求内容本身不违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但导致违法结果 这是关说吗? 看你的意思似乎是肯定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但我的看法是 如果请求内容本身不违法而公务员自己去做违法的事 那不就是公务员自己揣摩上意甚至揣摩错误吗?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我们用一个大家都很熟的例子 张通荣案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张因为直接要求员警释放嫌疑人 这请求内容违法应该无异议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但如果张当日只是到警局表示"你们按酒测结果依法判断"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如果酒测未超标且无其他可留置事由 就请依法放人"如此我就不认为是关说 "即使张只是说话艺术满分"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但对承办员警来讲 他接受的讯息就只是市长要求他依法办理所以依行政院办法(不确定有无适用于地方派出所 假设有适用)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他就不需要进行关说登录 当然如果他自己揣摩张的真意是要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他违法放人 那也是他的解读 或许张确无此意 或许张有意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但那都不是承办人依法要审酌的(事实上不会读心术也无法审酌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所以易言之 我认为请求违法之虞系指内容 与结果无涉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而且其实从行政院办法之制定目的来看 是要公务员接获关说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0000-00-00 00:00:00
即进行登录 故执行面上也不可能要求等结果出炉再判断是否构成关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