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检察署新闻稿
发稿日期: 102102102年 9月 28日
发稿单位:特别侦查组
有关媒体报导“监听立法院总机”一事,本署澄清说明如下:
一、本署特别侦查组(下称特侦组)因续行侦办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贪污案,于
侦查中发现特定人士委请柯建铭委员为吴姓受刑人关说假释,其后柯建铭委员
之助理复以0972******号移动电话与特定人士谈论大笔金钱流入柯建铭委员指
定相关帐户之通话内容,此显与疑似行、受贿之案情有重要关联;经查明该线
电话虽系登记在立法院名下,惟并非立法院之总机02-23585858号(参见立法
院全球资讯网),研判该0972******号电话应系立法院配与柯建铭委员其助理
使用之移动电话,乃检具事证依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规定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声请核发通讯监察书后(102年度声监字第527号),始据以对0972******
号电话执行通讯监察,于法洵属有据。本署特侦组并非明知该线电话系立法院
之节费电话,而故予声请通讯监察。
二、嗣该0972******号电话经执行通讯监察后,因系节费电话,执行通讯监察
机关,无法执行监听,完全没有任何通话内容,故届期即未再续行声请监听。
三、本署今(29)日上午10时30分,因资讯有误,致记者会发言错误,违成困
扰,谨此致歉。
现在连假释都可以关说?
台湾不办这种收钱关说的 还有天理吗?
黏仲仁? 至少有起诉呀...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