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特侦组监听浮滥? 意外听到林秀涛女儿通

楼主: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3-09-26 18:25:13
特侦组监听浮滥? 意外听到林秀涛女儿通话
【联合晚报╱记者王圣藜/台北报导】2013.09.26 04:39 pm
监听林秀涛 黄世铭作为引争议 / 朱启瑜 钱子明
检察总长黄世铭自爆监听台湾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消息来源指出,特侦组针对以林秀涛
为名所申办的2支手机门号声请核发监听票,由于其中有林秀涛为未成年女儿办的手机,
特侦组照样挂线监听,意外听到林秀涛女儿与别人的私密通话。
黄世铭昨天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质询时,承认曾监听林秀涛的电话,舆论譁然,在此之前,
特侦组查办关说案执行监听,即被质疑有滥权之虞,如今滥权风波一变再变,不但林秀涛
在不知情情况下被监听,连女儿的秘密通讯都被特侦组掌握。
林秀涛的办公室同僚检察官陈正芬昨天替林缓颊,希望媒体勿再逼林秀涛发言,林秀涛昨
天与记者表示“别再为难我了”,今天上午她则选择干脆关机。
有检察官对林秀涛被监听一事表示,特侦组声请监听票当然是合法的,但对林秀涛监听的
理由是否充分,法理上有讨论空间。
黄世铭昨天在立院惊爆“二次见马”、“对林秀涛监听”的关说案“新案情”后,特侦组
晚间发布新闻稿声明监听于法有据。
特侦组的声明稿指出,监听林秀涛的手机共有2支门号,第1支为102年7月10日向台北地院
以“102年声监字第756号”声请核发监听票,监听时间为7月13日到8月11日,第2支是以
“102年声监字第800号”的票号声请监听,监听时间是7月19日到8月11日。
其中,第2支门号再以“102年声监字第782号”票号向法官声请从8月11日续行监听一期
即30天,根据特侦组的说法,有关林秀涛的监听已于9月5日下线。
知情人士指出,林秀涛曾以个人名义帮女儿申办手机,特侦组起意监听林秀涛时,原本以
为第1支手机即是林秀涛平时使用的,不过,在挂线监听后,却发现实际使用者不是林秀
涛。
听不到林秀涛的通话,特侦组于是再声请监听另一门与林秀涛有关门号,换句话说,因特
侦组不察,林秀涛与关说疑案无涉的女儿,其与人通话内容也无辜被截听,她的通讯秘密
保障意外被迫害。
【2013/09/26 联合晚报】@ http://udn.com/
全文网址: 特侦组监听浮滥? 意外听到林秀涛女儿通话 | 特侦组存废争议 | 国内要闻
| 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186921.shtml#ixzz2fzcAcl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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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 监听林秀涛的部分也是经过法院法官许可的
黄世铭又不是第一天当检察官 他昨天在立法院自己也说非法监听要坐牢的
又不是吃饱没事干像叶盛茂想去监狱体验一下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6 18:27:00
这报导有点莫名其妙...
作者: doala   2013-09-26 18:31:00
欲加之罪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3-09-26 18:41:00
所以发现第一支不是林秀涛用的转而申请第二支有何问题?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3-09-26 18:43:00
特侦组也没有泄漏她女儿的隐私,这记者要求也太高了吧。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26 18:49:00
所以下次特侦组应该要问本人哪一只手机吧 XD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3-09-26 18:51:00
当证人也要监听...看来特侦组认定这证人也知道换女儿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3-09-26 18:52:00
的电话来讲公事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18:58:00
不爽的是 台湾原来监听如此浮滥不能因为所谓"合法"来掩饰这个问题之前绿的执政也搞监听 换人上台也这样做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18:59:00
这问题在 我只要有理由 监听谁都可以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19:00:00
想问 法官乱开是否有违反刑法? 还是可以借由"阻却犯罪"来规避这问题?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9-26 19:16:00
想要把监听非法,请修法,不要再拿非法违法当成遮羞布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9-26 19:18:00
事实上就是合法通过没有经过行政权而是经过司法权,再叫非法就是自己钻入司法不独立的死胡同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9-26 19:19:00
现在更明了了,全部问题都在立委上,想要搞别人非法,结果别人用司法独立权跟合法行为与程序进行监听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9-26 19:20:00
科科摆明就是想进行非职务行为,还要护航下去?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21:35:00
楼上想太多 从没说过科的行为是对的 zzz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21:36:00
请搞清楚我针对哪 看到高潮就说护航 我也没说这是非法监听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21:37:00
要搞颜色妳们自己去搞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3-09-26 21:40:00
其实就像全民公敌吧 有权力的人真的很丑陋在野的也只想夺权 嘴脸也很讨厌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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