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联:林世嘉撤党籍案 10天后才发函
http://newtalk.tw/news/2013/09/18/40291.html
台联7月1日撤销林世嘉党籍直到16日才生效,就是因为台联按党章规定
给予林世嘉10天的申诉期,经过10天,林世嘉没有申覆,台联才向中选会
发函。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4%B8%96%E5%98%89
2013年7月1日,台联宣布,由于林世嘉在《会计法》修法处理独断独行
、违背党决策程序,中执会本日通过开除林世嘉党籍,其不分区立委职位
由同党籍前高雄市议员叶津铃递补。[4]2013年7月16日,中央选举委员会
委员会议审定通过叶津铃递补林世嘉的立委职缺[5],立法院注销林世嘉的
立委名籍。
国民党拿林世嘉出来讲是在打自己的脸。
7月1日事件发生,到7月16日立法院才注销。
国民党考纪会的做法绝对违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