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何其有幸 选出了连续两位满意度不到10%的总统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 为什么我们的总统满意度这么低
十个台湾人有九个不爽他的情况下 竟然还要忍受他三年(而且连续2位总统)?
我们现在罢免总统门槛 立法院1/4连署 2/3通过才能罢免公投 门槛不会太高吗?
为什么不改低一点 改成立院1/2席次通过就好 再交付公民投票
如果怕1/2席次太低 怕朝小野大的在野党随意罢免来乱
就限制例如"罢免失败一次 任期内不可罢免第二次"之类的方法来防治
或者是 开放公民连署 例如1/3选举人连署 1/2选举人投票同意也成
以避免立法院被执政党操控 民意难以发声
总之一个满意度不到10%的总统为什么人民竟然还拉不下来 还要忍他忍到任期结束?
陈水扁如此 马英九如此 罢免总统机制是不是该检讨了
马英九还曾说 满意度18%的总统就应该知耻下台 如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