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9-14 12:33:08刚刚看tvbs
说是为了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下午会撤销行政诉讼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3-09-14 12:33:00我突然想到 他又不缺钱 怕输吗 这样就会???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9-14 12:37:00这家伙真阴狠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9-14 12:41:00
拿假处份一直挡就好了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3-09-14 12:44:00行政诉讼目标是要撤销中选会的来函部分其实我是觉得双管齐下是对的,因为民事成立的假处分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3-09-14 12:45:00会让中选会的行政处分失去依据(因为王暂时还是党员)真的打下去还是王的胜面大
作者: netio (新中间选民) 2013-09-14 12:57:00
想当马英九浪废司法资源控告检察官 结果还不是被打枪 XD
作者:
mycai (燕鸿)
2013-09-14 13:21:00中选会收到公文时假处分还没成立,那之后的假处分可以盖掉之前的事实吗?不知一般法律见解是如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14 13:24:00宪法优先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49:00宪法并不是能够直接主张的请求权好吗...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0:00纯以法学来讨论 目前对中选会来说 认定王院长失去立委资格的处分已经做成了 而且民事法院也无权撤销该处分 但是 按照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1:00规定 该公文送达立法院后 还需要立法院公告注销立委资格现在立法院用民事庭的决议退回公文 恐怕会被中选会打枪但立法院目前的作法就是摆烂 我压着不放你耐我何?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2:00不过回归宪政体制上 如果此例一开 以后立法院的权限就...即便犯法立委被褫夺公权 立法院只要押著公文不公告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3:00立委资格仍然可以得到保障?(这才是这次事件最大的体制危机)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4:00而王院长撤销行政诉讼是因为 行政诉讼要打赢有很大难度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5:00就算有打赢的把握 不过万一不小心礼拜一被行政法院打脸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6:00他的对手的脸现在都还没消肿呢..他干么要担这个风险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7:00反正只要民事的假处分确立了,立法院压着公文不放就有施力点(但就像前面提到的 这等于赋予立法院秘书长决定公告与否的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3:58:00权力了.....在行政程序上恐怕依然是有很大的问题的)
作者:
gll (手还真他妈的机歪~~)
2013-09-14 15:01:00k大说的正确 基本上打行政诉讼老王胜算还是高 撤掉酸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