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请就事论事不要离题万里

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13-09-13 23:07:18
王金平是中国国民党党员,依照 ﹤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
http://www.kmt.org.tw/page.aspx?id=13&aid=2238
第廿四条 各级党部为申诫处分之决定,被处分人或原检举人如不服时,
得向决定处分党部所属之上一级党部提出申诉。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为
停止党职、停止党权、撤销党籍之决定,被处分人如不服时,得向中央
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诉。中央常务委员会为开除党籍之决定,被处分人如
不服时,得再向中央常务委员会申诉一次。
前项申诉,应于决定书送达或公告后二十日内,以申诉书为之。
第卅一条 各种处分,经被处分人或原检举人提出申诉,在未经上级党
部变更前仍依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之;但如涉及党职或公职之递补问题,
应俟申诉期满时或申诉案处理确定后再决定递补与否。
干你良,依照中国国民党内规定,被处分人提出申诉,如涉及党职或公职之
递补问题,应俟申诉期满时(二十天)或申诉案处理确定后(依王金平状况,即
国民党中常会处理完申诉案之后)再决定递补与否。
所以马鹰狗已经违反党内规定,党煮席带头违规,处置王金平时,
在王金平申诉期满,或提出申诉经中常会处理完之前,
就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先把王金平的丧失党籍证明书送交中选会。
好啦,马鹰狗的中二鹰犬们,快去抱枕痛哭吧.....
对了,我那么精辟详实的见解,应该M了,让中二鹰犬们见之流泪吧....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3 23:09:00
这条指的是递补人选 不是撤销党籍问题好吗
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13-09-13 23:10:00
撤销申诉人党籍就有公职递补问题,很难了解吗???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3 23:17:00
这边指的是递补人 不是被开除的人
作者: ubs2000110 (动静皆宜)   2013-09-13 23:18:00
息怒~息怒~~想想做奸犯"柯"的人都没事了我们还需要气吗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3 23:18:00
如果有那么简单的解释 王金平律师团早就提出了
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13-09-13 23:18:00
显然,台北地院跟两位的看法不一致....XDDDDDD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3-09-13 23:33:00
这也就是板友跟司法官的分别阿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3-09-14 00:22:00
地院说了什么吗?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4:00:00
台北地院并没有援引你这种见解好吗...台北地院裁定有他裁定的理由 和你提的法条一点关系都没有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4:01:00
中国国民党党章并不是台北地院裁决的考虑因素好吗..那是人民团体自治的范畴
作者: steve5 (峰)   2013-09-14 14:02:00
请先搞清楚 党章 法律 两者间的差异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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