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看大埔农地案有感 - 黄宏顺

楼主: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3-08-20 18:30:23
http://ppt.cc/8Dcn facebook上的好文
节录几段如下
至于大埔案争议的四户,以张药房为例,虽然本案开发方式为区段征收,但因为他不愿意
参加,所以等同他放弃土地补偿以用抵价地方式申请领回,就变成他的土地与建筑物是变
成被政府征收,而非像其他地主的区段征收,他的损失有:
1.采区段征收开发的地区,地价补偿按公告现值,一般不再加成补偿,补偿费偏低。2.按
规定属原合法建物所有人可以低价选配的安置建地(一般约30坪),也自动放弃。3.按建筑
物补偿费加计50%的自动拆除奖金也放弃了。4.放弃用抵价地方式领回土地补偿费,也放
弃了区段征收抵价地具有放大补偿的效果(请参考本文误谬四的说明)
因为他放弃了以上的权利,所以他的补偿费让人觉得偏低不合理。尤其他没有善用前面2
及4款的权利,否则,他原来5坪的建地,如果加上地上物补偿费的钱,应该足够换得30坪
的安置建地还有剩余,甚至只要再投入百来万元,就可以由建地五坪的小房子换成建地有
30坪的标准房屋。
不知道反对者,知道他们的损失吗?起哄者,有认真为他们分析利弊得失吗?
三、反大埔开发案还是反开发方式?
大埔案应不应该推动,这有许多角度与面向可讨论,但如前所强调,本文纯粹从农民的权
益着眼,不渉及国土政策、农地政策、产业经济及个别农民对其农地的特别感情等。大埔
案之规划被质疑最多的其中之一,在于为二十公顷之工业区土地,办理一百多公顷的都市
计画与区段征收。其实就农民权益而言,如果只办理工业区土地之开发,只能有一种开发
方式,那就是征收土地,农民只有领取公告现值再加成之地价补偿费后,真正的被扫地出
门,无法享受土地增值利益。这次因为办理一百多公顷的都市计画,先不论它的立论或目
的为何,正因为划设了许多住宅区与商业区,让开发方式改采区段征收。如此,农民就可
以享受区段征收的种种好处。所以有些反对意见认为,多办理一百多公顷的都市计画是牺
牲农民的权益,事实却是正好相反的。
贰、澄清反对者对区段征收的错误认知
前面对于反大埔案者,从三层次加以探讨,希望能厘清一些问题,下面则对反对之观点经
常提及又与事实有误谬的地方,提出说明:
误谬一:区段征收后农民被扫地出门
区段征收后土地分配的基本架构是:
1.政府无偿取得公共设施土地,如公园、道路、国民学校、停车场….,约占区征面积之
45%。2.政府取得约占区征面积15%之可建筑土地,政府用这些土地标售价款,以抵付区段
征收总开发费用,包括公共设施之建设费用。3.政府将区征面积40%之可建筑土地当抵价
地,做为政府抵付土地所有权人之土地价款。
因此,区征后,扣除45%公共设施土地后,55%的可建筑土地中,土地所有权人(农民)占
40%,也就是开发案之全部可建筑土地中,土地所有权人(农民)占约七成。农民没有被扫
地出门,而且掌握全部可建筑土地之七成,享受大部分的土地增值利益。
误谬二:区段征收是为了财团、建商、黑心政客炒作地皮。
区段征收是提供财团、建商、黑心政客炒作地皮的”素材”,请注意,只是”素材”,因
为政府释出大量的建地及建设完善的公共设施,但是,诚如前所言,农民一开始就掌握全
部可建筑土地之七成,而财团、建商、黑心政客却是一开始是没有土地的,他要取得建地
,不是跟农民买,就是必须透过政府公开标售的方式取得土地,他们可以辛苦把地价炒高
,但得利的不是拥有70%建地的农民吗?
举个例子,如果大埔农民拥有一公顷的农地,他可以分回四成的建地,所以区征后,他可
以取得约1200坪(4000平方公尺)建地,以刘县长或报导说未来建地每坪将8万元以上,或
者经过炒作后达每坪8万元以上,则被宣称可怜的农民,他原有一公顷的农地,因为刘县
长的糟蹋与恶搞,他的资产至少将变为9600万元;如果经过炒作后达每坪10万元以上,该
农民的资产将达1.2亿元以上,我想,在苗栗其他的乡亲农民,一定在想,刘县长,你怎
么没想到也来糟蹋与恶搞我的农地;财团与建商欢迎来这里把土地炒高点吧!!!!(((再次
强调,这只是完全由农民的权益角度分析,不涉及国土合理性的使用探讨)))
误谬三:用征收来简化称呼区段征收。
反对者经常用征收来简化区段征收,没错,区段征收是征收的一种,但那不是社会集体记
忆的那种征收。因为区段征收的原地主不会被扫地出门,区段征收的地主可以享受土地增
值的利益,区段征收的地主要”平均”负担开放成本。而且,大型开发案采区段征收,是
民国79年的全国土地会议,由与会的专家、学者及政府代表经讨论后达成的共识。
误谬四:土地所有权人被区段征收后,以偏低之公告现值领取地价补偿费,却要以高价之
市价购买回抵价地,对地主权益极为不公
区段征收后所有可建筑土地之总地价,主要是反映区段征收的开发总成本,而各宗建地之
地价,则在此基础下,依各个街廓之使用分区(住宅区、商业区或其他专用区)、可使用强
度、道路宽度及与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邻近度等计算出来,经地价评议委员会讨论通过
。按此评定的各宗建地地价,才是土地所有权人领回抵价地之核算基础,通常,该等地价
远低于市价。
其次,土地所有权人申请要以抵价地方式领回时,虽然是以其土地之地价补偿费为基础,
但不是直接折抵,中间有一重要且巧妙的转换设计,它把每个地主的地价补偿费转换成权
利价值金额,再以权利价值金额做为买回抵价地土地之金额计算基础。在我办理区征土地
分配时,我把法规复杂的公式,创造出”权利价值系数”概念,把它简化成:
各个地主的权利价值金额=权利价值系数×各个地主的地价补偿费
权利价值系数=所有抵价地之总地价÷区段征收前总地价
各个地主可以领回抵价地的面积=各个地主的权利价值金额÷抵价地评定地价
由上式中,决定“各个地主可以领回抵价地的面积”大小的算式,其分子的“各个地主的
权利价值金额”,等于地主的地价补偿费×权利价值系数,而通常权利价值系数会有好几
倍,因此,分子会放大好几倍,代表地主可以领回的建地面积则会远高于其所拥有地价补
偿费所应领面积之好几倍;至于算式分母的“抵价地评定地价”则远低于市价,也代表地
主可以领回的建地面积价值则会远高于土地的市价甚多。因此,当决定地主可以领回建地
面积算式的分子与分母,同时对其都有放大效果时,就可以理解,区段征收地主领取抵价
地的机制为什么会对地主有极大利益之原因。因此,放弃领取抵价地而领取土地补偿费,
也放弃了区段征收放大补偿的效果,大埔四户抗议户坚持反对,也放弃了领取抵价地的机
会,他们,真的亏大了~~~
误谬五:区段征收抵价地分回比例为四成,农地者因为土地变更为建地,土地缩小了,但
土地却有增值,但是对建物所有权人就不公平了,本来就已经是建地了,但是面积却变小
了,非常不公平
前面已提到,区段征收是以土地之地价补偿费为基础,农地与建地之土地公告现值本来就
有差距,因此,建地之土地公告现值若等于区征土地平均地价之2.5倍者,大约就可以领
回100%之原始面积,我曾经办理的案例就是因为大于2.5倍,所以领回超过120%。如果
再加上建物补偿费(计算以重新盖之造价基准补偿)及加发自动拆除奖金(按建物补偿费的
50%计算),建物所有人虽然获利不如土地所有权人,基本上足够让自己换一间比之前更
大而全新的房子。
另外,对于区段征收内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之另一项优惠是安置建地分配,可以有偿换得
一块约30坪(按个案之安置计画)之建地,该建地之地价也是依前面所述之开发成本及宗地
条件所评定,权利人也是以其土地补偿费换算成权利价值金额计算,不足者,可缴交差额
地价。
张药房虽然只有五坪土地,但是透过较高的建地土地补偿地价,乘上权利价值系数后,再
用以换取远较市价为低的安置建地,所不足者,从建物补偿费+自动拆除奖金去缴差额地
价,相信至少可以换得一块安置建地,而且应该还有剩余。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8:38:00
大埔从头到尾都是一场该死的闹剧去内政部的才多少人?比大埔当地赞成住户还少吧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8:39:00
他妈的民进党这几年来用过多少这种下三滥的手法来闹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8-20 18:39:00
我是区区 所以直接end了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8:40:00
之前脸书上有个绿的在洪案的时候还呛我投K是斯德哥尔摩我心想投给民进党这群下三滥的垃圾才是脑袋进水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0:00
已经有“消毒文’出现了‘不要土地增值利益的人又该怎么办。假使两分农地好了,约莫六百坪,按照制度来说领回40%也就是240坪,一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1:00
坪八万约莫是两千万,有些人不要就是不要。对土地没有感情的人,自恃非常能够适应环境的人,好像都聪明伶俐得不听取人家的意见了..............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2:00
....即使对张药房这样做生意的来说,要他们流离失所而后重新开始,对年近六十岁的他们来说不啻天崩地裂’各位观众!张药房流离失所!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20 18:52:00
御用学者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3:00
退八万步言,各位手上有2000万价值的地面,怎么重新开始需要教吗?总之讲半天就是‘我不要最大’以及所谓‘感情’等等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8-20 18:53:00
这年头有20多坪建地+千万透天店面+4楼公寓还会流离失所啊?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4:00
我如果手上有2000万价值的地面,我会打个九折1800万卖掉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5:00
以求快速脱手,然后一个月花3万,花600个月我现在自己上班赚钱都没有一个月花三万呢,科科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许皆传)   2013-08-20 18:57:00
就怕五十年后还没死就惨了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2013-08-20 18:57:00
我倒是担心我有没有多的50年可活根据我的健康检察报告来看XD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8:58:00
干他妈的两千万,把我们全家卖了都不到一半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8:59:00
什么狗屁感情,全是一堆找机会闹事的借口给我两千万,我马上拆了自己现在的老家去别的地方买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8-20 19:00:00
跟文林苑王家一样明明就是有钱人在那里哭,猫哭耗子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8-20 19:19:00
就搬宪法关于财产权的条文跟释字409号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8-20 19:20:00
终究最后要回归到公益要件的讨论之上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13-08-20 19:33:00
两千万?给我一千万我就啥都能拆能丢囉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20 19:35:00
台湾根本就在走司法激进主义,一切都要司法背书才能做以后就给司法管行政好了,台湾也不要发展了
作者: Kaids (凯凯)   2013-08-20 21:45:00
这篇文章只解释了为什么同意户900户,
作者: Kaids (凯凯)   2013-08-20 21:46:00
却没处理不想分赃的人。
作者: duck60402 (呆鸭)   2013-08-20 21:46:00
不想分啥赃? 是嫌钱不够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8-20 22:04:00
分赃XDDDDDDDDDD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20 22:44:00
老实讲,长寿没钱花若生病没钱医也会活的很痛苦吧
作者: mingra   2013-08-21 03:51:00
这好文说明了为何都是外地人来抗议..
作者: mingra   2013-08-21 03:52:00
那..张药房要的到底是啥? 看了很多新闻我还是看不出来...
作者: askemm   2013-08-21 06:24:00
吱吱坚持崩溃60多年,要的到底是啥?这个问题能参透就可以看得出来惹XD
作者: mingra   2013-08-21 06:55:00
我的想法是,不管啥颜色都不会跟钱过不去...所以张药房这样,是没有赚到吗? 还是只是少赚?
作者: mingra   2013-08-21 06:56:00
这才是我好奇,张药房这样作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askemm   2013-08-21 07:01:00
不只张药房,2年前第一次大埔崩溃秀的目的最早就是要
作者: askemm   2013-08-21 07:02:00
征收费高一点(康世儒帮忙出头的时候),结果DPP一介入拿出土地农业正义的扛棒包装一下,就一路崩到现在惹。
作者: askemm   2013-08-21 07:03:00
张药房的状况很简单,他的位子是三角窗、有广告可以收租
作者: askemm   2013-08-21 07:04:00
而且药房那块地依法是盖不出几层楼的。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8-21 10:00:00
结果后来康出来选没选上.就有人开始骂大埔人了
作者: askemm   2013-08-21 10:08:00
康自己引DPP那一套,提前断绝自己政治生命的,是要怪谁。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8-21 17:23:00
人家不要利益 只要那面墙好吗?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8-21 17:24:00
人家又不缺钱 蛆凭什么以为钱可以买到台湾人的节操?难怪蛆过不了浊水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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