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aider (Shaider)
2013-08-18 14:30:49习惯了 台湾省民遇到同样的事 立场不同结论就不同
就以军事法庭和医疗法庭来说好了
同样是需要专业判断的 前者就会被酸官官相护 那后者就不会医医相护吗?
一天到晚酸医疗纠纷和医疗人员薪资低落 让五大科拉警报
但整天巴不得军人起薪只有22K
柯 P这种卸责的态度 真的很像医界的何江忠
何江忠是云林人 柯 P是哪里人啊
医疗法庭有由卫生署自己找一批医生法官来判吗?扯太远了..
念法律的懂什么医疗?医疗过失的核心鉴定还不是专业人士在弄,这一套被讽为医医相护又不是今天的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8 14:58:00可推知就算搞个军事专业庭出来也是军军相护~
‘....医疗事故鉴定却还是医医相护....’这话可不是一个人在讲而已。
先说了我不赞同这种意见,甚至我某程度都赞同医疗过失的问题除罪化(有罪对病患也没啥帮助,不如高额强制保险我要说的是,这种话也是有人在说而已
...所以我一直不赞同这种‘自己人审自己人就会相护’逻辑就是这样,这对解决事情毫无帮助,只能用来吵架
因为这世界上多的是被迫‘所谓自己人处理自己人问题’的状况~
回楼上R大,你说的状况跟之前军人犯罪全都由军方自己养成的军法官来审判是有差别的吧,往后移到一般法院之后,如果审理
到军事专业的案件部分应该需要找相关军事专家也是合理的啊
我第一句就回你了:‘念法律的懂什么医疗’?一句话就回答完毕
对啦刑事诉讼法教科书都会说,鉴定人的意见是一回事当法官的不能直接复制贴上把鉴定人意见当作自己判决中心证,要自己消化过,可是事实上会发生什么事?事实上能消化多少?
没有另外进修过的话,我看了不起是从复制贴上变成换句话说吧?不管怎样一定无法实质审查鉴定人意见尤其是在医疗过失上面
但是之前军人是犯任何法都由军法官审判喔,还是有所不同
那我请问在我上面讲的东西医疗过失你承不承认也会有自己人审自己人,医医相护的闲话可能?
军人审自己问题是所谓军人会自己人护自己人的话试问医疗过失由医生自己断定不是一样状况吗?那要这样讲下去跟单纯找架吵有何分别?
yes,医疗过失的部分我同意的确有可能医医相护的状况
剩下的只是范围问题,那问题是范围小就代表核心问题比较小,可以忽略吗?法官还一回事!跟检察官要面对的状况比起来法官面临问题可能还次要一点法官是不告不理,起诉有瑕疵利益保证归于被告(然后
对,那就把问题放回到审判者或者我讲的起诉者的专业问题什么自己人审自己人必然袒护这种就不必再讲了专业问题就用专业解决
事以至此,修法仓促已然是现实,不管是要引入专家参审或是法官分门专业训练,都是可以考虑的道路
对啊,可是不是所有的军人犯罪都需要军法人员的专业没错吧
我前面就问了,难道范围小就代表问题不存在吗?再者,436号解释以后的修法原本军法就限缩得很利害了
特殊的部分(例如要定义那些算是军事机密等等),当然会必须
军法的问题哪只是军事机密的问题?请注意,军法的纪律法性质还是很基本的
要由军方介入来定义,但原po把两件程度有差别的事扯在一起
yes,但是之前军人犯法,就算套用一般刑法还是军法官判不是?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0:00军中连坐法...就是自愿役士兵酒驾出车祸挂掉连长要不是任退伍 上面一直烧到营长都记过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1:00所以该连长酒驾了吗? 该营长官人人都犯了啥错?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2:00拿这件案子跟军中连做类比本来就类似
再说一遍,要把重点放在xx相护上面的话,问题就没有差别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3:00有时军人被处罚也不见得是犯了啥罪 就像现在柯只是衰而已
医疗过失都自己人审理跟军人犯任何法都由自己人审理一样?
问题就应该要让这种可能会造成自己人护自己人的范围越小越好不是吗?专业问题当然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军人犯法不全都是专业问题
我前面就讲过了,我对所谓xx相护的观念没有好感军法的问题除了机密以外还有纪律法性质
这一点,我很难认为欠缺长年军旅经验的人有足够的sense
但是至少以我个人的看法,医疗专业变成医医相护也无法避免
当过义务役跟知道什么叫纪律法也是两回事或者我这样讲好了,军法这种东西原本就该是部队专行家法
如果社会大众的观点是军法官因纪律性质会判得更重那没话说
背景,我并不认为这样的观念有哪边不队的当然,可以去计较这个家法执法的品质但这跟否定整个军法体系存在的意义是两回事
江国庆的案子在社会大众认知中难道是轻判了吗?在前一阵子被翻案之前?
证据湮灭又怎样,没证据也可以枪毙,多‘重’啊是吧?但这就是我说的家法执法品质问题江国庆案当然没有品质可言,可是在翻案之前,应该问一下
导火线是这次洪案所谓社会大众意见会觉得军法会重判吗?
所谓社会大众意见有何可参考之处?江国庆案当年的社会大众意见又是什么?而今呢?
当初的结果绝对很合当初的社会大众意见啊?so?军法体系的存在价值原来还要看这种‘意见’为准啊?
没办法啊,连蓝的立委也只有少数敢出来挡这种社会大众意见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3-08-18 16:27:00那所谓的"司法独立性"又何在??干脆都给人民法院公审好不好
又扯远了,如果1985跟洪家诉求是不管证据通通判死刑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3-08-18 16:29:00别再大多数人的意见好不好??还真的要玩中共那套人民公审喔
我倒是没看见要求通通判死刑,但我也没看见‘要管证据’的主流声音出现我只看到指控军方甚至桃检所谓湮灭证据这种论调好像也没有比较值得尊重
我想大部分人质疑的症结点在于军检给的证据是否够有说服力
我想我质疑那些大部分人的关键就在于他们质疑军检说法的论述也没太有说服力特别是当桃检也一并被骂进去的时候事实上,如今‘社会大众意见’跟‘军检意见’根本没太大
落差吧,根据军检起诉内容的话难道社会大众意见不是想这样的入那些当事人的罪吗?说军检附的证据不够,只是起诉爽的那请问一下,要符合‘舆论’中罪名的证据,‘舆论’又有什么认为他们存在只是军检没查到的可能性?
当桃检的结果不符合"民意期待" 也被骂了阿 根本是民粹
本案事实相关所谓被湮灭的证据顶多就是这样,然而这部分却是有现场人证可以问的
我个人的看法目前军检最常被质疑的三个点, 1.只因带手机就
急迫送禁闭的动机. 2.是否有凌虐的犯意联络 3.后面的串证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39:001.就真的是想搞他没错 2.没有证据 3.没有证据
前两点在板上也都跟各位吵很久了XD大家相信or不信已有定见就等待桃检是否有机会重新查起吧.
只是回到本文,所以军方跟医生都可能会护自己人没错.但是因为有程度之别,所以民众会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合理的
为何医疗疏失都由医生审理会和军人都由军人审理不同?这我很难明白威廉兄的逻辑
如果医生开车不小心出车祸也由卫生署下找一群专审医师的法
官来判,那就跟军人之前作法一样啦.就我所知应该不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