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种文章,我都快晕倒了。
让我从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出发好了,你认为这些事件,全国会一百多位立委,都应
该对这件事在脸书上发表意见、或者召开记者会、或者表达关切才算合格吗?会有这
个想法,代表这些人根本没有了解立法委员的结构和职责。
这样说吧,如果一位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的立法委员来了解洪案,我能够同意他确实
在作相关职责的事情,但是如果是啥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的立法委员跑来召开
记者会、大肆发言信誓旦旦地说要主动侦察洪案呢?
那么我会说他是在作秀、来凑热闹、只是在搏镜头抢版面而已。没有区别这最基本
的差别,这种无差别的统计根本没有什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