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明这篇内容跟现在抗争的四户无关,而是在更早之前的事件,
因为有节录部分报导内容,导致文章有点长,需要有点耐心..
因为之前看到有板友说这个案子是在dpp执政时期通过的,
所以今天上网找资料时,看到了这个苦劳网的报导,
内容是否真实或是有误,可能还需要讨论,
大概又要劳烦专业的版友说明了,
因为根据这个报导,我觉得这个案子的关键,
应该是在刘政鸿县长跟当时的内政部长李逸洋身上..
连结: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119
比较有问题的报导内容大概节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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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苗栗县政府为扩大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将周遭的136公顷土地
列入都市计划的范围,范围内的土地主要是以种植水稻、果园等农业使用为主。
由于计划区的范围内尚有三十余户农户,为了不让农民被赶走,傅学鹏县长的时代,
原本规划让农民可以保有自己的房屋,也可以继续在房屋的四周耕作。
大埔自救会成员表示:“那时候(傅学鹏县长时代)的规划是把所有的住家和农户闪开,
他不要农民搬家,2008年3月为了群创征地的部份,
就变成他(刘政鸿)要把农民全部赶走。”
在以为自己的土地仍在住宅区的情形下,
自救会会长陈文彬还花了数十万兴建自家住宅,并且在同年3月25日拿到使用执照。
也就是说,至少在2008年3月25日以前,苗栗县政府都没有要把农民赶走的意思。
(接下来这段是关键)
直到2008年3月,鸿海集团旗下的群创光电(今奇美电子)向苗栗县政府陈情,
建议扩大工业区的范围,以便将来兴建8.5代面板厂之需要,
苗栗县政府接受群创公司陈情后,立即以邮寄的方式调查土地所有权人的意见,
部份农民这时才惊觉自己的田产要被征收了。
就在居民感到惊慌失措、反应不及的时候,县府又马上以超高的效率,
将案子送到内政部都委会,只花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
将工业区的范围由原本的23公顷扩大为27.98公顷,并于5月公告区段征收,
扩大的这5公顷土地,正是大埔农民被征收的土地。
(有关公听会的部分)
大埔居民表示,苗栗县政府虽然对外声称办过多场说明会与公听会,
但都是在2008年4月前召开的,根本和这些出来抗争的大埔居民无关,
从四月通过变更到五月公告区段征收确定,县府并没有开过任何说明会,
甚至在引发居民抗争后,也才召开过一场协议价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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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找过都委会的资料
都委会组成规定如下:
根据“各级都市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内政部都委会为二十人至三十人,
县市都委会为十二人至二十人,主任委员由首长兼任,其他委员则是由首长派聘之。
在这些委员中属“主管业务机关首长或单位主管”及
“有关业务机关首长或单位主管或代表”,
就几乎占了一半,加上当这些委员不能出席时,得指派代表出席及表决,
但其他委员则无此特权,因此真正的多数其实是政府行政官僚。
首长不仅没有利益回避,也几乎完全掌控议案同意权,
这表示公共利益少数人即可掌握生杀大权。
多年前,我国在制订《行政程序法》时,原本欲师法德国法制,
将“计划确定程序”纳入,惟当时仍深处旧时代,
致使“行政计划”条文大多被删除,仅象征性保留二条,无法发挥作用。
也就是说,当鸿海向刘政鸿陈情,然后刘政鸿把案子送到内政部都委会,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让案子通过,
当时的内政部长是李逸洋(2006/01/25~2008/05/20 民主进步党)
根据都委会组成规定,内政部都委会主委应该是这位,
我想,这件事情突显出来的是我国在征收私人土地上的法规并没有很完备
而事实上,支持大埔抗争的社运团体,有一部分的诉求也是在修改法令,
不论是在征收的法源或是土地开发相关委员会的组成,都有相关学者提出质疑,
例如: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荣说,政府将区段征收定位为“合作开发”,
但事实上,土地所有权人没有拒绝的权利,透过区段征收,
政府约可取得三分之一的土地,可标售、让售弥补财政,
地方派系也可进行土地投机炒作,达到巩固及拉拢桩脚的政治目的。
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黄默会议当时就指出,这不是“今天拆”或“明天拆”的问题,
而是要重新检视都更计划。
但是却并没有媒体特别针对我国征收法令来做专题报导,
媒体反而是只利用煽动正反双方的情绪当成报导的重点,
我觉得这是媒体的失职,
其实很可以利用这次的机会集结力量,迫使国会对相关法令做出合理的修正,
但可惜台湾的公民素养以及媒体良知都没有到这样的水准,
法令不修改,未来征收土地的争议只会不断重演,
总不可能遇到一次事件就上演一次抗争吧...
感谢版友看完我这门外汉的长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