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是因公死亡吗?!陆海空军刑法放哪?!
新闻报 军方要求不要再乱放话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1/239406.htm
但是 洪仲丘是因公死亡吗?!
第44条(凌虐部属罪)
长官凌虐部属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于死者,
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资深士兵藉势或借端凌虐军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长官明知军人犯前二项之罪,而包庇、纵容或不为举发者,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军检都睡着了吗?! 还是忘了有"陆海空军刑法"?!
大家都忘了江国庆案吗?! 为什么我们要用纳税钱帮这些杀人凶手给死者抚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