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谈判牵涉两个经济体的利益拉扯
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折冲权衡各退一步才可能达成
所以对一个经济体来说必然有所谓受益产业与受损产业
问题来了,政府代表谈判的方案与民意机关的监督总会有个
先后顺序,比如民意代表会说你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怎会谈
说要签这样的案子,不尊重民意,可是第一线的谈判代表怎
能在谈判过程来回跟国内沟通又不会揭示底牌给对方知道?
另外这样的来回成本会大的不得了且旷日废时,很多时候
经济局势也与本来的环境产生变动,或是因此丧失了商业先机
目前服贸有人说要逐条审查表决,管中闵说服务贸易协议可以
逐条审查,但只能包裹表决,对我当然赞成包裹表决,因为怎
可能让你调动几条对你不利的而破坏当初整个合约的平衡,对
方也不会答应针对这部分各位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