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贸易谈判与民意机关监督如何取得平衡?

楼主: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3-07-02 07:37:43
贸易谈判牵涉两个经济体的利益拉扯
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折冲权衡各退一步才可能达成
所以对一个经济体来说必然有所谓受益产业与受损产业
问题来了,政府代表谈判的方案与民意机关的监督总会有个
先后顺序,比如民意代表会说你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怎会谈
说要签这样的案子,不尊重民意,可是第一线的谈判代表怎
能在谈判过程来回跟国内沟通又不会揭示底牌给对方知道?
另外这样的来回成本会大的不得了且旷日废时,很多时候
经济局势也与本来的环境产生变动,或是因此丧失了商业先机
目前服贸有人说要逐条审查表决,管中闵说服务贸易协议可以
逐条审查,但只能包裹表决,对我当然赞成包裹表决,因为怎
可能让你调动几条对你不利的而破坏当初整个合约的平衡,对
方也不会答应针对这部分各位有什么看法呢?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来)   2013-07-02 07:40:00
不要跟着台湾立委一起没常识好吗本来就是政府出去先谈完,公开之后再拿到民意机关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来)   2013-07-02 07:41:00
民意机关当然也只能选择要整个通过还是不通过逐条表决?是啦,如果有美国那种坎站,当然可以这样搞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来)   2013-07-02 07:42:00
不过都已经是大阿墨利加了,当然是谈的时候就搞定了好的全给我,坏的都给你,这是帝国才有的谈判特权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3-07-02 07:46:00
会要逐条表决就代表立院不相信行政院啊
作者: yyc2008 (MAGA)   2013-07-02 07:47:00
支那不就是只能接受统一 不能接受另外选项吗?
作者: mimi33 (mimi33)   2013-07-02 09:33:00
那谢某还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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