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食安赖警察 非人民之福

楼主: ufo15526368   2013-06-19 02:28:45
食安赖警察 非人民之福
【联合报╱陈明宏/警政署科长(台北市)】
2013.06.19 02:05 am
日前报载专家建议应设置“食品警察”协助执法,以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笔者认应有待商
榷。
一般行政机关推动业务,遇有干涉、取缔等事项,大都沿循旧例将警察列为协助单位,但
长期下来,不仅造成权责不明,反客为主现象,亦使警察背负沉重工作负担,无法专注于
治安及交通维护工作。而全国警力缺额六千余人,实无多余警力成立食品警察。
行政机关实应先导正观念:
一、主管机关应建立执行公权力之权威:行政机关对合法的管理与调查,与违法的取缔处
罚,本是连在一起的工作,这是事务管辖、法定管辖的基本概念。若当事人拒不受罚,或
因此延伸出治安问题,才有警察机关介入的余地。
二、行政机关均具有警察权:具有裁罚权的行政机关,皆拥有广义的警察权。行政机关应
勇于执法,负起调查、取缔与处罚责任,除有妨碍安宁秩序,不能动辄要求警察协助执行

三、勿将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混淆:部分机关执行行政调查,误认警察到场,即可强制进
入、调查、搜索。
相反的,警察机关并不具备此权责,同时亦不得恣意介入其他机关之权责。又行为未涉及
刑事责任,自无法发动刑事犯罪侦查之法律依据。
专业化时代,各行政机关愈来愈具有其专业的不可替代性,没有理由再推诿由不具食品等
专业背景的警察机关介入调查、取缔,非但无助于证据品质,反将延宕侦办程序,更非人
民之福。
【2013/06/19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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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推给警察
食安也交给警察
警政署OS 窝操 都给我喔?
前几天警察特考
欢迎来到 警察新(辛苦)世界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3-06-19 03:57:00
这就台湾人的习性啊,艰苦推给别人,爽快的自己来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6-19 06:44:00
什么事都推给警察 然后又要砍军公教的福利~~~~~~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3-06-19 09:50:00
不就要警察国家的效率和政府包山包海包一生的福利,但又要民主国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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