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号召百万乡民 PTT抗议封网

楼主: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6-03 18:29:37
→ SonicMax:而且盗版什么时候可以上纲到网络自由了? 06/03 15:11
→ SonicMax:还是说这版是比较注重理性讨论? 06/03 15:11
我想这个议题主要是牵涉到下面的理由:
1. 侵权网站的认定
就跟Taipei Free封掉PIXIV、种花小天使封Komica明明不合理但还是封锁一样
(好啦,糟糕岛可能有争议,但PIXIV可是有做过最大努力的处置了,
还是被Taipei Free当成色情网站封锁连不上)
“你能确定智财局/法院决定封锁的网站是正确应该被封锁的网站吗?”
这一点智财局目前完全没有打算说服似乎就想硬干
说要几乎完全侵权,那么怎样才符合这个规定?
连细节都没搞清楚就想搞下去,难怪PTT各版/脸书/维基都要狂骂了,
各位也别忘了维基百科虽然是公开的资讯,但是蒐集并且被编辑公开的资讯,
某个程度上也是站在侵权的灰色地带,更别提脸书了,
你分享一个他人网站的图片,就也是踩在侵权的灰色地带了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所谓盗版的问题,
而是你与所有这个网站分享的资讯只要有一点点侵权的可能性,
结合起来那么恐怕就是智财局所谓的“侵权”
别拿YOUTUBE有管理规则所以不会被锁这点当理由
就算是管理规则也不代表就有免死金牌啊
2. 这法案容许行政权跨过它的范围
就算是法律上的假处分,也是属于法院的权力
但是这个法案目前为止看来就是行政权一纸公文命令下去就要ISP封锁网站
这不是逾越了行政权该有的范围是什么呢
我想主要就是这两个原因,特别是第一个原因最引起争议
不过第二个原因其实也很可怕,如果继续扩展下去那真的会很难收拾
别忘记图书馆战争的主要敌人良化特务机关就是因为修法而诞生的......
如果就这样放著不管,真的要轮到台湾上演图书馆战争吗?
原著的第四部图书馆革命里面都已经提到“这种等于是内战的状况已经是国际笑柄了”
(啊,我想台湾不会有人在意这点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1:00
连细节都没搞清楚就想搞下去 <- 基本上程序本来就是要先出现草案才有后续的成案然后实行的问题... 结果一堆然面对还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2:00
没成型的的构想就炮轰连篇 什么假说都可以套上去 科科~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3-06-03 18:33:00
我是觉得现在是凝聚共识前充分讨论的一个过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4:00
看起来不像 因为某一派直接希望不用讨论就依他们的唯一解撤案结束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6-03 18:35:00
是细节没清楚 不过先讨论出赛局会下哪一步有哪些步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5:00
经过法院判断 我认为就是该被封锁 所以呢?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3-06-03 18:35:00
许多的意见都可以此让众人了解,也做为政策拟定的参考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3-06-03 18:36:00
当然有些明显行不通的意见就会被k很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6:00
要这样子不相信司法 那很多东西都不用谈了 国家灭掉算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3-06-03 18:38:00
http://ppt.cc/b5Zu行政权封境外侵权网站 智慧局罢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8:00
所以我说啊... 要不相信国家司法 你可以开始练习战技 准备革命吧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3-06-03 18:39:00
至少有听到声音了,我觉得是一次不错的公民互动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6-03 18:39:00
所以智财局转弯要跟司法谈 现在反对也要转弯司法不可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39:00
一切回归现行由司法机关担任封锁网占的权责 <- 登登
作者: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3-06-03 18:41:00
比起这板行政凌驾司法的谬论 智财局算进步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41:00
真好笑... 本板一堆人都说过只要先有司法的动作 那修法就没问题... 没在跟讨论还真敢来下结论的咧~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45:00
说过了 你要不信任一个国家的司法 那真的可以考虑直接革命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48:00
要不然直接套一个大绝[你怎么知道不会有冤狱的存在]那台湾的所有法律是不是该全丢毁了?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50:00
出发点有两个 一是保护着作权人的权益 二是减少盗版网站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51:00
资讯流动 请问哪一个是政治错误的开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56:00
增加非板权物的流通阻力减少散播效率 这没有保护功能吗?
作者: jacksonli (街K)   2013-06-03 18:56:00
这不是传说中的拿漫画故事来点醒世人的中二病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57:00
还是说 阁下比较喜欢台湾跟美国FBI一样 要嘛直接灭掉网站server?这样比较[治本]?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8:58:00
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想您应该没有理由反对美国的SOPA吧? 是这样的吗? 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9:00:00
那你还有哪一套? (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3 19:01:00
[设计对白] 反对这法案!!一定有更好的替代方案!!请自己想像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3-06-03 19:12:00
推一个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19:00
不拿出实际方案只会想像力不想像力我很有兴趣听你对所谓"该国家打官司"的看法啊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20:00
想像力是你有本事爬到那个位子再谈的 不然在下面嘴炮谁不会啊 想像力 我他妈的还可以想像力发电废核咧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22:00
谁不懂啊,谈论国家政事还在那边梗不梗的话滚回伊莉打嘴炮就好了(说岛上还抬举你了)要拿实际方案出来就开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23:00
始拿二次元挡,要你解释一下自己讲的东西都可以装死还来闹呢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24:00
看看下面回文除了一堆K岛维基就能复制贴上的东西,说穿了不就一堆看过轻小说就自以为深知社会黑暗险恶的无脑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25:00
屁孩,谈论公共议题连个实际点的说法都没有,以为讲日文就能看起来比较潮,比较不言之无物吗XDDDDDDDDDD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0:00
帮助去打官司咧,请问你要去哪里打?来,MEGA现在的服务器在哪?新西兰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1:00
可以去新西兰打官司的懂新西兰实务操作的你台湾抓得出几个?日本和台湾够近了吧?人家A片商受不了盗版请代理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2:00
商打官司,败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2:00
很抱歉这就是智财的世界 在外国的侵权官司就是要在外国打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3:00
嘴炮官司谁不会啊,你他妈会侵权的网站服务器一开始就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6-03 19:33:00
打完都下档了 治标先~有司法程序就OK
作者: uyn (小欣)   2013-06-03 19:33:00
其实就算不打官司,用经贸谈判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4:00
人没想像力啊,基本常识都没有想像力个雕经贸谈判也要人家是TRIPS会员国,我可不记得台湾和新西兰签过什么著作权协定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4:00
很抱歉这就是智财的世界 国内法就只在国内有效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5:00
就算签了国际协定也只是统一各国法规的部分内容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6:00
法条细节可能不同 且仍然要到各国法院提告审判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6:00
人家在婊你看不懂啊?国内法只在国内有效,你国外侵权找智财局帮你用国内法制裁人家啊?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37:00
没理性啊,都被打脸了还在那边摊手,逃避现实成这样龟难怪只能用二次元梗龟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8:00
在国外被侵权就是认栽或是去该国请律师提告 如此而已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39:00
想要搞封IP的捷径 当然被质疑扩权限制自由且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0:00
所以你新西兰那段直接跳过啦?真可以装死啊?所以楼上我说真懂新西兰实务的台湾抓得出几个?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40:00
就算是在被侵权超大国的US都搞不起SOPA台湾智慧局徒闹笑话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1:00
啊你态度不是“智财局要帮忙”吗?算了我跟连基本常识都没有的认真什么,你自己去请,当台湾所有著作权人都有钱搞跨海官司?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41:00
所以说你不懂智财实务啊 在各国请代理人打官司 OVER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2:00
台湾所有著作权人都请得起代理人吗?OVER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42:00
没有钱跨海打官司只代表你的创作不值那些钱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3:00
人家日本来台湾打都败诉了,跨海域去英美法国家好有胜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9:43:00
如果你的创作有价值为你赚来成千上亿怎会没钱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4:00
争”,事实上也本来就是这样,不过这跟这篇原PO在屁的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19:45:00
图书队精神可是两回事,实际上就是有钱人在搞的东西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03 21:27:00
我讨厌那种对政治法律流程毫不了解的人在那边乱骂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03 21:28:00
我也讨厌智财局 但反方那种八卦爆民式的逻辑跟连署还有被害妄想完全不想让人支持......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03 21:30:00
Crocodylus很有道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6-03 22:15:00
楼上才不懂法律流程吧 一个行政机关管到民事侵权行为? 住海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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