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真的让我非常的震怒呀~~~~~~~~~~~~~~
刚看了2100了解了关于吴乃仁、洪奇昌贱卖台糖土地案的案情.....
发现这案的案情确实是很单纯
简单来讲就是有一间春龙公司(负责人潘忠豪已经被关进牢里了,因为再审昨天被放出来了)
长期跟台糖承租某些台中的土地来使用
潘忠豪跟洪奇昌还满熟的
知道洪奇昌和吴乃仁都是新潮流出身彼此有交情
就拜托洪奇昌能代为关说时任台糖董事长的吴乃仁把土地贱卖给他
案情简单来说就这么单纯一点儿都不复杂
事成之后潘忠豪也汇了一些钱给洪奇昌
洪奇昌用了10几个人头帐户收了这笔贿款
人头和帐户都已经被检方查得清清楚楚了
司法也都定谳了本来5月初吴、洪两人就要发监执行了
他们竟然先使用迁移户籍的缓兵之计争取时间
然后台中高分院居然同意再审!!!???
就中华民国过去的司法史上这种案例是“非常非常罕见”的
(台中地检署也公开声明了,这种情形的太罕见了...........)
因为就司法实务上再审的门槛极高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
真是完全没有天理啦~~~~~~~~~~~~~~~~~~~~~~~~
这种司法谁还能够信任呀~~~~~~~~~~~~~~~~~~~~~
其实本案和林益世的案件有些雷同之处
都是商人(潘忠豪和陈启祥)拜托立委(洪奇昌和林益世)去关说国营事业(台糖和中钢)
只是一个是买土地一个是乔炉渣合约......
结果林益世一审被判7年4个月举国譁然大家都一直骂判太轻了!!(我也觉得太轻了)
然后吴乃仁判3年10个月、洪奇昌2年4个月定谳要发监执行了还能逆转再审??
然后完全没人讲话媒体几乎不报导
政论节目中除了2100外没有节目、名嘴在讨论这件事情??
林益世7年4个月大家就骂翻天??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道理呀...............................
现在执政的不是KMT吗......................
怎么法院好像还是DPP开的................
看来DPP的党证比KMT党证实在是强太多了.............
都判决定谳了还能够再审1天都不用被关,媒体、舆论也完全不会骂...............
补充司法实务上,想申请再审必须要有以下5个条件之1成立才行
1.包括原判决所凭的证物被证明是伪证或变造情形
简单讲就是证据是假的,此案并无此情形
2.证人的证词、鉴定或通译是虚伪不实
证人是假的,此案也无这种情形
3.判有罪确定者,是被人诬告、诬陷
请问一下吴乃仁、洪奇昌是被谁诬陷了??
潘忠豪给洪奇昌的汇款都很清楚,对价关系都成立了何来诬陷??
4.参与侦查、审判的检察官、法官收贿渎职
参与此案的检察官、法官并无渎职行为
5.发现新事实、新证据可认定应该判无罪
从判决定谳后到现在为止有任何新事证吗??答案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