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社评论】公投核四?公投马政府?
◎ 黄伟峰
不论执政或在野党,拥核或反核团体都对公投实践有所误解。从欧美民主政治所实践
的公投经验来看,选民的投票抉择从来就不是单就公投命题来做判断。
因此,前法国总统密特朗慨言:“当政府欲用公投询问民众某一问题的意见时,通常
民众所给的是针对另一问题的答案。”他所谓“民众在公投中所反映的另类意见”,通常
是指对政府的信任及对执政者的评价。举例来说,尽管二○○五年欧盟的宪法草约对于法
国和荷兰而言皆算有利,但大多法、荷民众因不信任政府或讨厌执政党而投下反对票。致
使欧宪草约成为公投祭品,必须再行修正才获批准。
那么,核四公投什么?未来若有公投,选民当然也不只是针对立法院所送出的核四公
投主文来投票,台湾民众有可能将其对马政府的不满和不信任,反映在其公投抉择上;而
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不仅来自报载台电避重就轻地揭露核能电厂安全的讯息,或其漏洞
百出的购电供电政策和管理效能。更可能来自执政者欲规避政治责任,而运用高投票门槛
的公投制度,来护航其既定政策。
如果有一公投制度未投票就已知道其结果,民众为何要相信这制度是公平的?为何要
接受其结果具有正当性呢?尽管核四是大法官所宣称的“措施性政策”,如果马政府认为
大多数民众反核,愿从善如流,则以其行政权,加上立法院国民党多数决议,自可宣布废
核。可是,马政府却矫情地运用公投来卸责,堪称代议政治之恶劣典范。反之,若真有心
为台湾民主政治立下良好典范,马政府应接受各界建议修改公投法,降低重大政策公投之
投票门槛,让公投回归常态议题辩论,而非程序技术之争。
当执政者运用偏颇制度巧门去阻止民众说“理”,那就休怪民众将怒“气”反映在公
投抉择上。更何况,民众这股“气”是建筑在一个简单的常“理”上:即高人口密度的大
台北,位居高频率地震带,是禁不起任何一次的日本福岛核灾。
(作者为中研院欧美所副研究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0/today-o6.htm
本文原文只有三段 为了方便版众阅读我修改成五段
所以现在是出来投反核顺便反政府吗?
怎么会让我想到“XX补选就是对马政府不信任投票”的口吻....
至于这种公投法公不公平 去问意大利吧 人家意大利就有本事 对台湾这么没信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