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高志鹏二审无罪 怎么不见吱吱暴走谯法官?

楼主: rote (ROTE)   2013-05-08 01:53:27
014这下爽了 找到了 找到了 找到曾经同事的高志鹏可以拿来当上诉利器了
这下 53.54台的名嘴们 会无视自由的报导还是转移焦点呢?! Dochi~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0/today-p2-2.htm
涉贿 高志鹏二审判无罪
〔记者林良哲/台中报导〕
立委高志鹏和助理姚升志两人向国有财产局关说,协助民间企业承租并获让售公用
市场用地从中索贿,遭检方依贪污罪起诉,一审法院判处高志鹏有期徒刑五年六月
,但台中高分院进行二审判决时翻盘,改判两人无罪。
高志鹏及姚升志(现已改名为姚粮钿)受东丰阁股份有限公司之托,在二○○七年
三月间向国有财产局关说,让该公司能先承租再获让售方式,购得坐落在台中市旱
新段第八○五地号国有土地。
高、姚两人还邀约国有财产局官员到国会办公室,由高志鹏当面向该官员请托。国
有财产局官员后来电告知,应可核定承租价购案,姚升志即要求“东丰阁”分两阶
段付钱给他,第一阶段支付二百万元,姚升志拿到钱后,自己留了一百五十万元,
另五十万元以“南投阿德”名义进行政治捐献,作为高志鹏竞选经费,事后也将此
事告知高志鹏。
南投地检署依贪污罪将两人起诉,姚升志坦承犯行并缴回一百五十万元,但高志鹏
则否认收取贿款,南投地院审理后,判处高志鹏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姚升志二年
四个月。
两人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国有财产局出租或让售土地,非
立委职权范围,高志鹏的关说无法发挥实质影响,就算高、姚两人拿了业者的金钱
而关说,只是在品德上足以非议,却未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两人无罪。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3-05-08 01:57:00
一审五年半,二审无罪……高志鹏一定是二审前偷偷换党证了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3-05-08 01:58:00
否则党证论者要怎么继续跳针下去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1:00
附上连结比较好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3:00
话说 写个南投阿德就能做政治捐款看来政治献金是最好的洗钱方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4:00
怎么阿扁以前不用政治献金洗钱呢?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萨尔奈)   2013-05-08 02:10:00
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义捐赠或为超过新台币一万元之匿名捐赠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29:00
那高志鹏怎么没有违反政治献金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5-08 03:29:00
民进党无罪是司法还清白,国民党无罪或轻判就罪该万死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5-08 06:43:00
之前不是还有人拿悲惨世界来恶搞014...人勒? 相同标准阿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5-08 06:58:00
谯了要写信通知你来看吗 zzz
作者: Fengyeh (会社)   2013-05-08 07:19:00
那楼上可以写信给我们啊 XD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5-08 09:58:00
妈,我没瞎,但是我看不见了.
作者: keita2277   2013-05-08 10:19:00
法院是民进党开的(咦)?
作者: KOYOYO (K.O YO)   2013-05-08 10:38:00
干! 这几乎是一样的案子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10:42:00
这就是党证无敌啊~XD一审才五年多 二婶又无罪 有谁跳出来贪污无罪的?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8 12:31:00
高志鹏:拿对党证连七月都不必蹲
作者: AQAQ (7-11)   2013-05-09 06:09:00
拿对党证连新闻媒体都不会报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5-10 05:02:00
民进党前高官除扁外全部无罪当然入民进党国民党权贵除马外全部有罪傻瓜才加入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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