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黑板板规第二章第19条修订

楼主: setzer (setzer)   2013-04-21 21:56:57
原始板规
19.水桶期间以分身ID发文、推文,或蓄意干扰板务进行,水桶加倍。
一次水桶期间再犯者,永久水桶。原ID及分身ID一并接受相同之水桶处罚。
因使用者分身查证之困难与耗时,为更有效率维护板面秩序,本条目修改如下:
19. 疑似水桶使用者之行为。
当使用者多次使用已知被水桶者的近似上站IP(前两码相同、后两码相近),
若同时多次于发文或推文所使用的字句与语气相似于已知被水桶者。
经检举所提供资料足以合理怀疑使用者与已知被水桶者具有相似性。
首犯处份为已知水桶使用者与具疑有疑似行为之使用者同处水桶使用者原水
桶天数再加90天,累犯则相关ID永久水桶。
违反本条目之行为被政黑板视为不受欢迎之行为。违规者将同时冻结在政黑
检举板的一切权力(同期限水桶)。
本修订板规自公告起开始实施 并会列入下一版的政黑检举板板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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