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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P2012 五都改造政策纲领
2009年6月23日,内政部召开11县市改制计画审查会议,最后通过台北县、台中县市和高雄县市升格案,台南县市则由行政院决定升格,其他县市则铩羽而归。
表面上来看,五都升格是为了区域整合发展,但实际上来看,不得不令人怀疑其背后的政治动机,是否隐含着政治计算。否则何以行政区划法至今都尚未通过。行政区划法更是从98年10月16日送交一读,到100年1月12日于二读会广泛讨论,至今都无一个具体协商成果,试问一个占有国会3/4的政党,以及县市升格时间都接近一年,何以至今无具体成果?
县市升格所涉及的问题包含财政、行政阶层与都市范围、政治征补、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县市升格后,并非一如政府宣传,得以提升行政效率、促进地区发展,反而弊端丛生。
财政问题:
财政不足,法源不明:《财政收支划分法》与《公共债务法》,前者规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权责与范围;后者则规定中央与地方的债务额度与管理,两者至今仍未修法通过,县市改制为直辖市后,该等直辖市已概括承受原中央政府的业务,先行承担这些业务所需的经费。然而,前述两项法令,未予同步修正,致使当初改制所预期的财政优渥,不仅破灭,而且先受其害。
县市财政差距拉大:根据《财政收支划分法》,中央预算先扣除6%的特别款,之后再将94%财政,依照直辖市、县市、乡镇分配。直辖市分配61%,但北市、新北区域未动,其余县市治域大增,依旧无法缩减县市差距。况且其余未升格县市更偏农业县市,预算补助又不如直辖市,将无法翻身。
无钱承接中央业务,恐造成服务空窗:原台中市内省立高中、省立医院等,都将移交直辖市掌管业务,但相关补助费用却未到位,台中市更要求中央缓移交国立中学(原省中)业务,将造成服务空窗。
我们的主张
“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主要有以下三大修正重点:第一,在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制度部分,采取“只增不减”原则,各地方政府所分配财源都会适度增加;第二,秉持“钱权一并下放”原则,将财源与事权同时移拨给地方政府;第三,以公式入法取代过去比例分配税款方式,以杜绝每年上演的抢钱大战。
行政阶层与都市范围问题:
行政阶层有增无减:县市升格主要就是希望提升行政效
率,但实际上,因为许多业务为原先所没有的,反而需要更多阶层加以评估,导致公务员不减反增,这些增额的一级单位,多为人事、会计、政风及秘书部门的员额,对百姓而言,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实际业务部门员额却显不足。
行政效率问题:县市升格后,除新北市外,其余都增加了
另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单位。各地为了平衡观感,都广设第二服务中心,导致公文往来需要更多时间,拖垮效率。民众洽公亦需多跑许多地方。
原县市区域失衡更形严重:以台中、台南为例,原先中县、
南县的乡镇,并不会因为升格而有了不同,反而因为升格而更被边陲化(议员选不出、经费得不到)。
人力配置失去弹性:原先地方首长可依地区需求,适时进
行人力调配(约雇制,例如清洁人员、司机)。但升格后,区失去了行政权,全部统一由首长规划,在人口未变下,人数较少的地方可能没有分配到人力,人数较多的地方亦可能不足额,导致负担增加。
我们的主张:五都五区
县市升格应该搭配县市疆域重划,由中央规范都市整体发展,将部分发展与计划不符合地区,划入其它县市,让其它县市得以一并发展,从地理位置、交通、生活考量,以达经济规模。例如,将台中市和平区环山地区划归宜兰、华冈地区划归南投;新北市部分区域划归宜兰、桃园、基隆等。将直辖市定位为经济发展,其它定位为工业或其它。对于人力配置问题,亦从治域与人口双方面考量,增加区长之行政权。
政府对于都市发展应该有一定的规划,让适时缩减直辖市幅
员,让偏远、都市发展目标不同的区域,划入其它县市,以共同达到经济规模。亲民党主张在五都既成事实下,将桃、竹、苗并成一区,部分中县、彰、投、云并入一区,嘉、屏、部分高县、部分南县并入一区,基隆并入北市;宜花东一区、外岛特区,将全国区分为五都五特区,各有特色、各自发展不同的都市风貌。拉抬区与直辖市地位相当。
政治人才征补问题:
违背主权在民原则:所有县市升格均未经过公民投票,申请升格又无法退出或升格后无法退出,违背主权在民原则。
弱势声音被忽略:除新北议员人数增加外,其余地方议员人数均为减少,导致人口少的区,无法选出代表,而其它地区选出议员又无法服务或了解地方需求。
原住民议员失去代表性:以台中为例,原中市选出之议员与中县选出之议员关注焦点势必有异,在一体化下,使得原住民议员失去代表性。试问神冈、雾峰的平地原住民议员与中市东区产生的平地原住民议员会有相同想法吗?
选举逻辑谬误:根据规定直辖市区长为任命之,但里长依旧民选之。但实际上区长所掌管的业务范围远大于里长,但区长听命于市长,如果地方有异见,岂不是成为里长带领民众对抗市长,却跳过区长的政治责任。
区长由市长任命,无法代表民意:台北市幅原小,但除了北市以外,新的直辖市幅原广大,城乡差异大,地方各区民意可能不尽相同。若区长仍沿用北市观点,恐忽略原来北县、中县、南县及高县的问题。若区长与市长意见不同,区长有代表民意的能力吗(选票)?因此,民意的功能大大被忽略。
我们的主张
若直辖市幅员不变的情况下,则修改地方制度法,让区长必须民选,若考量整体行政区域划分,则要求未来行政区划法,必须考量都市整体发展,适时缩减直辖市幅员,让偏远乡镇与其它县市合并。此外,对于县市升格如此大的政治决定,不可只有议会同意,更必须经过地方公投决定之,并研拟(区)退出直辖市的机制。对于原住民议员部分,未来亦将修改地方制度法对于原住民议员选区的规定,让俱有一定数额的原住民即可选出一席代表,并考量其地域性代表性,不以总人数为唯一考量。
教育、医疗、社福
教育资源不均:过去高中教育由省主导,废省后,均改为国立,升格后高中教育经费、师资退辅费用,中央教育补助款却没有足额补助,恐导致教育政策无法衔接。另外,北市有市立大学,未来新成立的直辖市是否要跟进成立,是否又是另一个教育资源不均或钱坑?
市立(署立)医院问题:署立医院升格为市立医院,与省立高中问题一样,中央补助款不足,但当前立即拨交与直辖市,将造成医疗资源结构偏差。
社福补助取消或不一致:许多偏远乡镇有免费公共汽车接驳,许多乡镇对于生育补助不一致,但成立直辖市后,为了避免不公,许多补助都全数取消。原各乡镇对乡镇内的人民团体补助,皆因各乡镇财源而有不同的补助,升格后全部统一,采齐头式的做法,看似‘公平’,实质上却是不公平、不正义。例如弥陀区的资源,如何与三民区相当,若取消免费公共汽车,将造成居民不便。
我们的主张
对于原先各乡镇的社福补助,亲民党主张全数保留并择优办理,尤其是交通、生育补助。对于教育、市立医院问题,先以举债方式让其正常化。对于原来中央教育部、卫生署业务,既然已被直辖市取代,就应该进行人力适当的缩减或移编。
总结
亲民党认为县市升格乃是一个危险的政治实验,应当在县市升格两年后,进行全面检讨,并交付公投由民众自行决定升格与否。县市升格必须搭配地方制度法、财政划分法以及行政区划法,政府当以最重要法案,于立法院尽速通过。
在地方选举上,开放区长选举,并给予适当的自治权限,让区长俱有民意基础,因地制宜,得以任用相关人员(中央或市长得以监督)。例如,根据人口数、地区范围给予弹性运用的人力。原住民选区也应重新划分,确保一定代表性。
总而言之,地方制度法、财政划分法以及行政区划法,必须修正。五都五区,财政、地位相等,均衡发展。区长开放选举,县市合并或退出,必须经过公投认可。地方可以申请加入,亦可申请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