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应该针对板规2-9进行投票表决

楼主: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7-24 10:45:09
※ 引述《goldfishert ()》之铭言:
: 目前的板规2-9文字叙述很明显存在严重瑕疵
: 应交由政黑板友投票决定如何修正,以示公平
: 不然大家都开分身发文,就能规避2-9的5篇限制
: 这完全没有道理阿
: 请板主们立即进行投票表决,不要再渎职不做事了
看了这几篇讨论,我也想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这次最大的争议,不是在于“分身能不能存在”,而是在于利用分身突破板规限制
,到底算不算1-6所说的“规避板规”。
我去翻了一下PTT站规,看了一下大家说的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使用者申请之帐号,但于使用者故意重复注册以规避本规则适用之情
形,得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PTT站规本来就不是所有情况都只看帐号,必要的时候,是可以直接看使用者的。
所以如果今天已经认定A、B帐号是同一个人,而这个人利用分身去取得原本没有的发文额
度,例如板规2-9限制发文5篇,本尊发满5篇,再用分身发5篇,那这是不是已经算是在规
避板规?是否公平,我认为是很值得讨论。
目前2-9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写清楚到底是限制“每帐号”还是“每使用者”。
如果是每帐号,那有两个分身就是10篇、五个分身就是25篇,那2-9限制发文数的目的是
什么?甚至还有使用者额度不够急着用分身回自身相关的讨论...。
所以我认为,现在重点不是以前板主怎么判。
过去没有判过,不代表现在不能讨论;如果真的发现板规有漏洞、有不同解读,本来就应
该趁这次机会把板规补完整,而不是一直拿以前没有判例当理由。
另外也想回应前板主提到的部分。
我也认同前板主说的PTT允许有分身,这点没有问题,但可以有分身跟可以利用分身突破
板规限制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站规没有说只要有不同帐号,就一定要当成不同使用者来看;相反地,站规还特别写了必
要时可以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所以我认为,不能因为站规允许分身,就直接认定利用分身突破板规限制一定没问题,这
中间还是要回到板规本身的目的来看。
另外1-6里面的规避板规跟规避水桶到底是不是同一件事,目前确实有讨论空间,不是只
有一种解读。
最后,关于提出用投票决定未来解释方向,我个人是赞成的。但我认为投票的不是“这个
人有没有违规”,而是“以后板规要怎么解释”。
如果最后不是投票,我们板主群也会取得共识,看是不是最后认为2-9应该是限制每位使
用者,而不是每个帐号,那板规就会修正并公告,让大家以后都有一致的标准。
再还未取得共识或投票前,我支持T板主目前的决定!
作者: goldfishert   2026-07-24 11:08:00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我是建议针对2-9的文字内容投票请大家投票表决未来2-9的文字内容要如何修正并没有要大家投票公审特定违规嫌疑犯
楼主: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7-24 11:12:00
我最后不是说了是2-9部分但有没有要投隐板已经讨论中
作者: goldfishert   2026-07-24 11:22:00
但你们2月底就说要讨论了,现在都7月底了还是没下文
作者: LearnLong (学长)   2026-07-24 12:37:00
应然面要不要视为违规都可以,但实然面怎么认定两个帐号是同一使用者且不会造成巨大副作用才是最难的地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6-07-24 13:09:00
我想提醒一下,你们不用太认真去“讨论”,因为你们下台后,新选出来的板主可以完全不甩你们的决议。现在是大家还算有默契不会直接推翻上一任的作法。但不代表明年的板主不会推翻你们的每一个决定。所以你们花几个月去讨论,然后几个月后被全盘推翻,就是在浪费时间而已。请你们以“自己任期内的改变”为基础去思考,会比较合乎PTT制度。有时候板主群想要订一套可以用十年的规定,那做不到PTT永远是现任板主说了算,前板主是没有话语权的。甚至之前小组长也讲过,前任板主判决可以不参考,但同一位板任内的标准必须要一致。↑同一批板主
楼主: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7-24 13:39:00
下任板主怎么推翻也是下任的事,但既然这条有疑虑,如果要修改还是要讨论,不然我看之前纪录,好像每届也都会调整一下板规,主要我个人上述意见,既然有提出站规跟板规解释上的问题,趁这个机会厘清也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6-07-24 13:45:00
因为你们任期一年,花半年还没讨论完。那用不太到了。下一任直接推翻的话你们讨论完的新板规可能三个月都没有吧?PTT的制度就是现任板主最大,新选出来的板主要改掉一半的板规都可以,要罢免他们请走组务程序。至于说到厘清,你们板主的厘清不代表组务的厘清。所以我前面有提过,你们甚至可以先判下去,再让使用者去小组申诉。然后小组长讲的当成未来标准。当然每个人想法不同,我只是提供我个人看法。
楼主: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7-24 13:51:00
我本身讨厌这种行为,但没有适当的条文可以执行,搞到组务那一来一回也是麻烦,所以才觉得讨论厘清也好,但只是我的想法,还是要看另外两位板主意见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6-07-24 17:54:00
所以我前面说,就是板主裁量,我不判的违规就是依据帐号部给大家一人最多五个分身的权利认为没必要,更何况几任下来都没叛过违规,他不要说别人装死,我才懒得理呢于此,既然之前个人的解释及长久以来的判决都是这样,就没动这条的必要。你们现在想改想写明就改啊。
作者: goldfishert   2026-07-24 18:56:00
不要自己拉椅子坐好不好,我关注这问题时你早卸任了我说装死的板主可不包括你呢反正这条不改,以后就一堆人开分身发文洗板
作者: TWTP2018 (台湾队加油!)   2026-07-25 17:11:00
早说过戴帽子最大官阶不b大管到泥最大放手去做板皇啦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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