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08:09:48※ 引述《cjol (勤朴)》之铭言:
: 一、申请人ID:
: cjol
: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依公告#1e636tTR (HatePolitics)处分之四篇文章:
违规会累积前科
本来就不会只桶7天
要是我还在
我直接桶还用等人检举你吗
顶多绿粉板主桶你的前科算式算错
桶错天而已
不高兴就去小组申诉好吗
忍不住了
一个不看板规
一个数学不好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07 08:36:00分类应该建立一个[指导]才对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0:16:00最好是(7+14)*4啦(2+4)*7好吗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5-05-07 11:42:00虚心使人进步
他又不是同一篇也不是同一天违规的ㄚ= =哪里有问题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2:35:00水桶天数=判决水桶*(前科数+违规数)42=7*(2+4)判决水桶基本天数7前科数2/13跟4/15 2次违规数本次被检举4篇你问问3R怎么算最好是你这样》〉两次前科(7+14)*4=84还好我不当小组长很多年了,不然我要发飙了
违规者于最新违规发生日之前一年度相对日内(非水桶板规又不是写检举日期不用搬前小组长出来讲 是你自己不干的不干了之后话一堆 看不懂 真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01:00他2024相对日到你水桶时,也就6篇违规你哪来算出84天的我就问3R,这怎么算2025/2/13一篇、4/15一篇,这次4篇。水桶84天怎么来的
他被检举4篇文 他现在背两条前科每一篇 21天ㄚ *4 84天ㄚ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05:00你问3R吧,我们跟你一起当版主的时候谁教你这样算的你该不会一直都这样桶吧…
你觉得这样算哪里违反版规你讲啊对阿我的理解一直是一篇一罚算一次前科ㄚ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11:00就算是以前没有只计算一年内前科的时限,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有板主是用天数下去乘,不是桶“次”的,更早在我之前的也不是….判决水桶(这个是基本天数7)*(前科数(之前几篇)+违规数(本次违规篇数)你不一定要听我的,你可以去听别人的,但只申诉天数这部分的话我觉得他一定赢。而且他也是喜欢申诉的
违规者于最新违规发生日之前一年度相对日内他四篇都不同天ㄚ30 1 2 4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16:00我知道啊这就4篇违规+一年内2篇不就是6吗,基本水桶天数7。6*7=42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18:00没有…..我们从来不是这样算
(2+1)*7*4 阿我看不出来板规要怎么解读成你那样的意思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21:00我也看不懂你怎么会解读成这样你可以问3R,不用听我的
你真的很奇怪 有问题都不早说 = =职务丢了之后才开始在那边我觉得这里那里有问题我之前也这样桶阿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3:29:00我自以为是常识而已,没太注意你们怎么桶过我要发信问3R了,难道真的是我错了?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4:00:00我应该是不小心算到6/3号的吧,但也没你的暴增那么多啊
我没有算错阿 我是逻辑跟你们不一样 你才是算错我算的逻辑一是这样 你又不早说= =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4:04:00没人注意到你的逻辑跟我们不一样啊,但就真的不是这样桶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4:15:00那就是你跟大家不一样欸,我看gerund也是知道怎么算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4:31:00askwhat都多久了
我甚至去年二月就是这样的算法= =是你自己说更早在你之前的也不是 我才去翻的阿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4:36:00我指的是kero,那时候就差不多定型了现在追这个也没意义了吧,所以现在多一个不一样的计算方式,那你们要怎么办而已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5:38:00吃饱饭想了一下 被乘数是本次合并判决好像比较合理不然检举四篇 各7*(1+2)=21也是84啊 合并判决应该放在被乘数(7*4)*(1+2) =84 结果一样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15:00不懂B的意思好几年来计算前科不是以“天”本身下去乘喔,乘以“天”的是今天才发现的新大陆不说我跟3R,我看过gerund,他也是以违规的文章数做计算算式中唯一以天下去“乘”的,只有基本水桶天数7天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20:00我意思是他检举一篇违规是21天没错吧 这没疑虑那算成7*6好像变相鼓励养案分开检举不是吗我其实有点精分啦 单看板规理解应该是7*6才对但考虑实务面我觉得会有这样的问题 就把想法讲出来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25:00对啊 第一篇21、第二篇28、后面+7天以此类推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26:00阿咧??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26:00被乘的是违规的篇数(次数)、不是违规公告的水桶数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27:00等等第一篇21第二篇28又是什么 我再去翻一下你跟3r讨论文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29:00..水桶天数=判决水桶*(前科数+违规数)你的理解是什么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31:00跟今天RTA 28天改21天的理解一样啊7*(1+2)但后面又检举的为什么第二篇是28 不是照理来说是21吗还是你的意思是再加7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32:00以这案来说。我讲的是水桶天数=判决水桶(基本天数7)*(前科数》2篇+(违规数)》这次被检举4篇)7*(2+4)=42你后面括号每+1不就是+7天吗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34:00喔那我看懂我以为你意思是21+28= =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36:00f这案算的是:两次前科(7+14)*4=84(第一次桶7+第二次桶14)*4本次有四篇=84我是觉得怎么看怎么怪啦。你想一下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37:00我说了我精分阿 现行板规写法 既然都特地标了"违规数"那我觉得板规精神应该是违规数是4但f也提到一直以来标准不同我觉得假如要修的话我会支持 7(天数)*4(四篇)*3或是把违规数那个拿掉 7*4*2(前科)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40:00没吧…..kero后到现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中间也好几个绿粉板主了,我今天才发现他是这样桶7*4*2??我修改成只计算一年前科就是ptt都没什么人了,有需要那麽高的水桶天数吗,你确定要改成这样喔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45:00一次违规四篇也不容易吧= =而且改规定终究要送投票阿不然就是禁止养案 那就简单多了
这个人就很奇怪 跟我一起当板主当了快一年又当小组长今天才跟我说我这样桶不对= =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7:53:00分开了才知道曾经真的相爱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7:55:00谁知道啊 我觉得没有人会看不懂怎么算ㄚ而且gerund都知道怎么算,怎么居然是你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5-05-07 18:01:00Hello各位X皇,插个话一下,在上数学课之余麻烦处理小弟未结案的案件,谢谢,大家赶快去吃饭,吃完再来上数学课!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8:03:00算了 我推翻我自己天数*篇数*前科 这样前科1的话等于没屁用欸我发现症结了 1-4跟1-5有扞格-4载明“并依连续违规条文计算水桶天数。”1-4
你现在又谁知道了== 我这样都做一年了以现在才反应
作者:
Berotec (备劳喘)
2025-05-07 18:09:00变成1-4跟1-5的解释会混乱
还说什么要发飙 都这样一年多了你才要发飙 点点点....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8:16:00越是理所当然越不会注意阿前科1就是7*1+1,哪里没屁用谁跟你拉踩。我下午真的去看吧gerund有没有也这样
他有没有 跟你说不说拉不拉踩 是两回事 (你们继续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18:25:00因为我还真的一度怀疑错的是我欸 但真的只有他这样啊
我就是按照板规写的做而已阿= =你一直强调那个算式是违规数那样算我1-4 2-1读起来就不是那样阿1-4+2-1我认为的意思是分开算前科阿,老实讲我也没看你们遇到这种一次违规很多篇是那样算,你叫我爬文我才看到也是有人是这样算的,这样哪有什么对错,就是交接的时候没说清楚而已啊== 那就把规则定清楚一点就好了啊
路西法大大,你学会了吗 这样就可以隔空回文跳过“非当事人不得回应”的限制。 甚至本文都不用提出任何实质建议就可以发建议文了你可以对任何一个案件发表你的看法了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21:55:00 c.建议︰针对政黑板与政黑检举板之板务提出讨论与建议可能有人瞎了,反正不重要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5-07 21:56:00来吵这个的你又不是第一个,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