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1bUQBJsl 判决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3-12-20 02:03:06
一、申请人ID:
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bUQBJsl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bUM97mQ neverf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2470355.A.DAF.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A案 政检6-2
┌─────────────────────────────────────┐
│ 文章代码(AID): #1bLCS31N (PttLaw) [ptt.cc] Re: [申诉] #1bDSJHhh (Violati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700054787.A.05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 Ptt币 │
└─────────────────────────────────────┘
看板 PttLaw
一、本站过往判例之签名档皆为内容实质审理,按本案之检举内容已违反上开规定。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3-12-20 02:09:00
补充说明1.#1bUQBJsl (HateP_Picket)neverfly: 我是举例,以我举的例子而言,难道截图没有被加工吗?请他具体指证"截图内的文字内容"哪里被加工我把不相干的人推文全部删除不等于加工证据好吗?版主自己会去看上下文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12-20 02:25:00
维持原判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3-12-20 08:22:00
1.加工证据的说明已在原建议文中充份描述,板务亦能理解我的说明,板友之阅读能力并非我发建议文当下所能改进之部份。2. 申诉人所引用之黄色加亮文字,所称建议明显系指建议文之建议,试问建议文的建议受板主采纳,有何问题?3. 不知为何板友要扮演法官,在未有任何法院宣告的前提下,指称我的诽谤成立,板友之个人脑中模拟情境应不在申诉文审查范围。4.建议文仅就板务进行合理讨论,并未涉及任何案情,事实上本申诉文中所提之案件亦无任何延宕,而政检板规亦无规定检举文之进程由检举人主导,因此在该建议文之推文底下,申诉人不知何故要求板主若不计对申诉人之问题解答,则应停止判决之要求,并无任何根据。事实上该检举案之被检举人,亦向板务提出暂停审理流程之要求,但未被板务采纳,显见板务并无因双方要求而停止检举文审理之义务。此外,我不知道征询使用我某张推文截图,而我同意,算什么可笑的证据。事实上在本申诉文所引用之段落、推文,亦未征得我的同意,然而事实上也不需要。倘若我在建议文中引用的范例需要征得同意,莫非该图片为某人之创作?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12-20 16:37:00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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