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3-11-21 05:12:03一、申请人ID:
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bLchBBG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bLbTvPc Lineag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0162251.A.2D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https://i.imgur.com/ee9BJEY.png
https://is.gd/WpMHVu
法院:花莲地方法院
日期:110年04月15日(民国)
日期:2021年04月15日(公元)
案由:恐吓
类型:刑事
中华民国刑法第305条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
安
全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罚金。
不管是 干掉全家 还是一个人 就是刑法的恐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