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rhino0314
二、被检举人ID:
OCDisorder
三、违反板规: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ad1pbH6 (HatePolitics) [ptt.cc] [讨论] 把发言人服务放入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7952613.A.44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2 Ptt币 │
└─────────────────────────────────────┘
●82316 1 6/28 rhino0314 □ [讨论] 把发言人服务放入早收清单有搞头吗?
推 OCDisorder: 你在酸ee发言人吗?你这个死塔绿斑哥 111.184.41.121 06/28 19:51
→ OCDisorder: 布林 111.184.41.121 06/28 19:51
1.本件对象客观可得特定
本人为该篇贴文之作者,被检举人为该文第一位留言者。其留言之人称代词“你”,除了
指涉该文作者即本人外无他,故本件被检举人留言指涉对象客观可得特定,毫无疑义。
2.本件言语贬抑性
被检举人留言“你这死塔绿班哥布林”。
塔绿班、哥布林为PTT上对于绿营支持者之贬抑词语,相信版主亦知之甚详。然而,目前
尚未有实务案例,因此无法提供判决佐证。
然而,纵算不论塔绿班、哥布林之贬抑性。其前缀形容词“死”,也就是“死XX”之词语
结构,经法院判决认定属于带咒骂性质之负面词语,足以使人感受难堪、不快及人格之毁
损,而可该当公然侮辱。请参见以下台南地院110,简上,23判决。
“另被告辩称“死老百姓”乙语是用作亲暱的意思云云,然依社会通常观念,“死人”、
“死鬼”、“死相”、“死脑筋”、“死老百姓”,属负面之用语(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
修订本参看),喻有对方落伍、散漫、冥顽不灵、食古不化、不知权变之意,是以“死老
百姓”乙语,核属贬低对方人格之骂人言语。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中虽亦载有“死
”字若作形容词可以为“咒骂的话,亦表示亲暱的意思”如“死鬼”、“死老头”等语。
惟通常以“死鬼”、“死老头”等语来表示亲暱意思者均是非常熟识之人,如多年老夫老
妻之间彼此的称呼,可认有亲暱之意思,而在不熟识之人间一般均不会如此称呼,因极容
易被认为是咒骂对方。告诉人已陈述与被告并不认识(见他卷第4页),则被告以“死老
百姓”乙语称呼不认识的告诉人,殊难认系一种亲暱的意思表示。
…“我在说你这个‘死老百姓’”乙语,已足使告诉人感到难堪、不快,并足以减损告诉
人之人格,主观上应有公然侮辱告诉人之故意,核被告所为,系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
然侮辱罪。原审以被告上开犯行事证明确,援引刑事诉讼法第449条第1项前段、第3项、
第454条第2项规定,认被告所为,系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迳以简易判决量
处罚金新台币二千元,并谕知易服劳役之折算标准,同时谕知缓刑二年,其认事用法核无
违误,量刑亦无不当(详后述),应予维持。”
https://bit.ly/3NT4eJ7
并请注意,该判决被认为有污辱性的是“死老百姓”,即便是中性词语“老百姓”,前面
加上“死”就是咒骂、侮辱之意,系此判决清楚说明交代者。因此,被检举人称呼本人“
死哥布林塔绿班”,参诸前开判决意旨,无论版主是否承认塔绿班及哥布林之贬抑性,但
综合以观,显然已构成人格毁损,并有咒骂性质,此为法院认证之明显贬抑词语(判决称
此“极容易认为在咒骂对方”),故被检举人之留言当然构成前开板规所称“言语谩骂攻
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