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zeuswell
二、被检举人ID:
Xceberus
三、违反板规:
9.检举案张贴后24hr内由被检举者进行抗辩推文,或由板主推文补充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议、意见、判决等相关板务;24hr后开放检举者/被检举者/
板主补充说明;其余非相关人等(检举者/被检举者/板主外),不得任意发言,
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除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外,
且内容限讨论板务相关,另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
酸人等行为,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者,处以水桶90天之处分。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文章代码(AID): #1Y_a4Ye8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Y-IGbln zeuswe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0829986.A.A08.html
推 Xceberus: 可怜 08/20 18:37
→ Xceberus: 法官判例一样是自由心证啦 08/20 18:38
→ Xceberus: 少在那里鬼扯 进桶去吧 08/20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