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距离选举已不到百日,讨论热度势必愈来愈高
为符合版友之迫切需求,本人认为应该无条件开放文章上限至十篇,且类别不应受限
但同时为减轻版主之负担,应秉持法律上“不告不理”之原则,反对海巡
以避免 Inquisitorial System 纠问制度 检察官 兼 法官 之弊
检举条件则限缩至仅发文者得检举自己发文下方之推文
及同串之回文(被改标题者亦为回文)以及其内之推文
而仅讨论串之主文及所引发之回文本文得由其他版友进行检举
“自己的文章自己顾”,如果发文者本身对于推文也无感,我觉得其他人更毋庸置喙
但某些条款则例外,比如“跨文犯”,在不同文串不断重复贴同一文句或同一图像影片者
“超贴犯”,都已经给到十篇上限还违法,那就是恶性重大
任何人均得检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