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
zeuswell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YxC6bNx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1.检举文24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168hr(7天)
内禁止检举,于168hr(7天)内再度发表检举文,处以30天水桶之处分。
3-1说的是超贴的那篇不受理并删除
怎么会变成前面那篇删除后、超贴的那篇就未达?一样也是超贴啊
https://i.imgur.com/TYd3m3Q.jpg
这几案都是自删的,sos也是照样判违规
在你们这任之前的也不会因为自删就判未达
原案已水桶七天基本上与禁止检举168小时一样
但这部分版规不容曲解
那假设我发100篇,再自删前面99篇
s3z版主也拿我没办法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