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zeuswell
二、被检举人ID:
h100733
三、违反板规:
8.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发文者不得删除、
修改文章或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违者处以水桶60天之处分。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版主已经受理案件并请人答辩了
是可以这样一直编辑内容的吗?
文章代码(AID) #1YZ2oqY4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YYkdxpz kismet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3353652.A.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