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0:16:363.禁止闹板之行为,闹板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恶意多次违反政检板板规、恶意
以推、发文方式影响板主判决、对板主判决或程序进行强烈情绪性及争议
性言语等,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有闹板事实行为者,处以水桶180天之处分。
其实多次违反没有罚则的版规是可以用7-3来处理,若是因为没有罚则就可以随意想违规
就违规,那被称作恶意多次违规也不为过吧?
我现在自己检举的案子我也是等到24小时后才敢推发文,要不然那天被检举3-9太多次之
后突然又被多要求一条7-3,不就哑口无言?
尤其版主又是执法者,应该更加注意
总不能说:这条没罚则。
就觉得没关系
大家小心这条喔
老兄呀..我是编辑发文呀不是推文呀..不过基于我个人是管理者所以我可以接受警告并自我约束呀..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1:10:00我针对你说的那句:没罚则啊,我当然知道你编辑回文如果有人看到你那句:没罚则。就仗着没罚则一直这样你觉得好吗?我现在也不会在自己检举案24小时内推文,甚至连编辑回复都不会
那个人都要对我说加重处分了..我提醒他我是当事者就算违规也没罚则,更何况..我没违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1:14:00你们之前版主不是说过若情况太严重考虑加入罚则,连我之前用编辑回文方式都有说未来可能规范限制,那你也要成为因此规范的案例?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1:16:00我知道啊= =我只是觉得你这样回很不妥你大可说你是用编辑的方式,因为还没有人受理当然记得啊,你们有一个判违规、一个虽认为未达。但说以后可能限制不是?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1:18:00不过我是觉得根本没必要规定谁先答辩,你们只要设定一个期限前答辩完就好谁知道你们什么时候会改啊,你们改版规速度很快欸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5-20 21:21:00没问题啊,你的回复可能误导别人以为当事人就可以不用管版规违规啊,我这文不也是在提醒还有一条7-3吗不然叫大家小心要干嘛呢
嗯,我没违规,所以我没特别去挑战这条规则,我也觉得你是提醒大家不要特别去一直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