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
goldfishert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YRpiDbI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依照政黑板规2-19
19.若违规条文没有明定水桶天数,则以正常水桶之天数(7天)处之。
本案应删文并处水桶7天
过往判例也是删文并水桶
#1YEgw-LT (HateP_Picket)
sos007sos仅因被检举人自删,迳自宣布结案并不符合版规
请求重审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