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ismail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1YLN-jKM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确认政黑板规 二-13 违规行为认定的计算方式
第二章 文章分类
13.多篇文章下,8小时内重复、若无意义或相同之推嘘文达5次以上违规。
(若板主处理板务可不列入)
请问现任管理者,对于本案被检举人的违规行为次数是8小时内5次以上都算一行为吗?
所以
检举案违规行为 判定违规次数
4/7 20:27~20:40 15分钟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11次 1次
4/8 14:25~20:15 6小时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26次 1次
16:24~16:54 30分钟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 6次 1次
4/9 17:11~18:06 1小时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 7次 1次
4/11 14:40`16:05 90分钟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 7次 1次
4/12 17:57~20:11 2.5小时内重复相同推嘘文内容10次 1次
合计 6次
被检举人的推嘘文不只是重复而已,管理者有没有拨冗去看一下推文文章啊
有没有几篇文章主题是真的跟房价有关,根本都是无意义的恶意洗推文
这种恶意洗推文不从严认定,宽松认定单位时间8小时内无论多少次仅计算违规1次
是鼓励恶意洗推文还是让不愿忍受的其他看板使用者必须分次检举
如果是单位时间内都仅计违规一次,那使用者用手动或程式逐篇洗
1分钟,5分钟,1小时,8小时内洗个几十篇几百篇推嘘文也只算1次合理吗?
本案检举人的洗推文的时间不仅是在规定的单位时间8小时内大量重复相同推文内容
还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即构成违规行为
推文时间区间 重复推文次数
04/07 20:27 4
04/07 20:27-28 5
04/07 20:40 5
04/08 14:25-26 6
04/08 14:26 5
04/08 15:33 3
04/08 15:34 3
04/08 15:35 4
04/08 15:33-35 10
04/08 16:54 4
04/09 17:11-12 4
04/09 17:12 3
04/09 18:06 3
04/11 14:40-42 4
04/11 16:03 3
04/12 18:31 7
被检举人的违规行为甚至短暂到有数次在1分钟内即重复5次以上相同推文
这种推文行为是管理者要保护的自由吗
如果是要检举人分拆亦无不可,不过是加重检举人负担而已
在本检举案中 4/7 11次,4/8 26次,4/12 10次
就分拆成2+5+2+3(4/8,4/9,4/11)=12篇
单一使用者无法在违规时效内完成检举,不过是征求其他使用者协助分担
把看板使用者的违规行为责任加诸在其他使用者
责令其他使用者亦必须为其恶性行为勤奋的提出检举案
是管理者要求不愿忍受恶意看板使用者的责任吗
如果管理者对解释跟认事没有概念
可以劳烦看一下先前对于相同违规行为的裁定或请教小组长吗
拜托,这种洗推文*的行为恶性比发文未依格式还重
请不要放任好吗
*同样的行为认定危险也在单日发文数
每日文章上限数5篇,如果采单日不论几篇发文都仅计违规1次
如果有恶意使用者洗个数十篇,也要做相同认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