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sos007sos #1YH85dKb 判决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3-31 00:57:42
一、申请人ID:
radiodept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YH85dKb
三、要求重审理由
政检板规3-1
1.检举文24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168hr(7天)
内禁止检举,于168hr(7天)内再度发表检举文,处以30天水桶之处分。
整个政检板规3.0完全没有自删的相关条例,
若没有相关条例何来此判决?
若限制检举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板主业务,
那在板主确认检举前自行删除到底哪里影响到板务?
如果要对自删进行判决,
是否至少要在板规中加入
“ 因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删除或分身张贴,皆视同使用额度。”
之类的条例呢?
作者: liam1984 (鸡巴人13)   2022-03-31 01:18:00
接受申诉 我会再与sos版主讨论但问题是超贴就是超贴了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3-31 01:23:00
这个申诉说实在无关紧要,但显示出新法的漏洞百出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03-31 16:01:00
这案小组说要重新判决,没有特定立场护航。#1YFNbpWO (HateP_Picket) 这是之前的判例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3-31 18:26:00
sos007sos板主提出的案例是已被检举才自删,与本案不同#1YE_Fnsh (HateP_Picket) 检举文我在未被检举的情况下修正错误,且在没有自删条款之下不应有此判决喔。不然板主会细究到每篇文章刚发布时是否违规吗?有些发文无标题但在10秒内修正,也算违规?在便利商店拿错伞,30秒后发现错误归还,也算偷窃罪?法官会在法庭说:你拿了伞就是拿了伞,然后判偷窃罪吗?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03-31 19:53:00
意见:维持原判,待其他板主认定。
作者: liam1984 (鸡巴人13)   2022-03-31 19:58:00
维持原判 超贴不该因为自删就不算
作者: s3z15a3z15a (顺啦)   2022-03-31 20:16:00
同二位板主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3-31 20:35:00
好喔(笑),不意外用一个不痛不痒的申诉可以让大家知道板主的素养也不错但希望能把自删条例加入板规中喔,以免有人掉入陷阱
作者: liam1984 (鸡巴人13)   2022-04-01 23:07:00
请注意回文语气 请勿造成引战 不要把政黑版的用语带来政检 你可以针对申诉项目答辩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4-02 01:49:00
答辩不是都在上面?你们有对答辩有任何解释吗?一句话维持原判然后什么都不解释,还要怪别人口气不佳?可以麻烦请个能作主的板主出来解释“无自删条款”和“已修正不罚”两个问题吗?中华民国刑法第一条: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罪刑法定原则,没有列出的都不能罚,板规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请板主回答喔,不能只是一句维持判真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吧?而上面判例“已修正不罚”也请解释为何我已修正却要罚?这是双重标准
作者: s3z15a3z15a (顺啦)   2022-04-02 08:03:00
你举例的那篇检举文,小组板已经宣判要求重新审判,且判决也出炉了。#1YFcOBwv (L_SecretGard)
楼主: radiodept (大学是要读几年?真废物)   2022-04-02 13:00:00
感谢s板主愿意正面回复然而未改判的理由并非已修正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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