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修政黑版规请同时修一些政检版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5 00:18:26
汝题
近几年政黑版规修了很多次
但政检版规在这期间一次也没修
有些不够清楚或跟作法有点冲突的部分既然有心要修就一次修吧
这边简单列出几个有问题
1)2018的这篇格式错误的额外公告
小组对口头警告后用什么处分,指示版主可重新修正列管范围,因为跟政检2-5有冲突
#1RzGfkNS (HateP_Picket)
https://i.imgur.com/hSp0yJN.jpg
#1XR6iI5j (L_SecretGard)
https://i.imgur.com/4WrFLou.jpg
2)政检3-7
7.每篇检举文限定检举一位使用者在单一文章内的各项违规行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违规
(依据一案一罚原则,每一独立违规事实视为一项违规检举),违者检举案不受理
版规中,一篇文章可以同时检举违反多条项目
例:文章代码 XXX 版规2-1 2-2
但检举多篇文章时当时版主判定只能检举一条项目
例:多篇文章 XXX 版规 2-1
即使多篇违规文章都是同时违反 2-1 2-2也只能择一项版规检举
因为当时版主不受理的,而后我有申诉
原先小组长判定应该受理
最后因其他前版主发文表示意见,故小组长判定尊重版主的版规制订权
但要求版主未来针对误会不明的部分修正
以下是当时小组相关申诉案的小组长意见
#1XUfMKpp (L_SecretGard)
#1XWtMkbm (L_SecretGard)
#1XY0iOB3 (L_SecretGard)
3)抗辩规定
9.检举案张贴后,抗辩推文需依据板主进行控管才得以发言,违者证言不采用
其余非相关人等(检举者/被检举者/板主外),不得任意发言,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本条3-9针对检举者与被检举者的抗辩规定(黄字部分基本上是多的)
这条没有明确罚则。即使检举案张贴后被检举者早于版主传答辩前就推文表示意见,也不
会有删除或水桶。而且证言不采用很多余、没什么意义
建议版主在版规中加入,对于需要靠心证判决的案子,由版主表示最后抗辩时间,时间到
后版主可直接判决或执行,而可抗辩的时间长度看是48小时、72小时或是1周。仔细考量
后纳入版规中
政检版版规很多都很旧了,从前前任就提过要改
题外话,检举时间是8小时才可以一篇
有看到版主受理8小时内同一位使用者两篇检举文,照版规那位检举者24小时禁止检举
如果我遵守8小时一篇检举文被称作滥诉、嫌检举太多,那版主自身就不该受理该违规检
举者的第二篇文章
版主目前对版规不熟,我当作没事也不会检举那位犯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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