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特定对象纠纷是否需要权益人提出检举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1-07-15 00:04:36
没什么意思
我只是看dreamyeh被桶,觉得版主可能要统一个解释
文章代码(AID): #1VznSR3w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VzmXsyG rtyujl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0028827.A.0FA.html
这是我以前用当时的2-13 也就是 现在的2-12 检举某人
当时小组长Bignana代管,但他的判决是说我非当事人,检举无效
如果多数版主都觉得无须相关人自己提出检举我没意见
只是Dreamyeh上诉或许会翻盘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1-07-15 00:08:00
而且只是转他版文章标题,除非dreamyeh在那几篇下面跟被转文章标题的对象吵架,某则好像不构成纠纷单纯转他版文章标题或连结进来就算纠纷的话...这版...可能直接禁止任何他版文章转录近来更好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07-18 16:29:00
哪有写权益人 懒的判而已战输跑来政黑讨拍 权益人不知道 板主都不用管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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