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文:
要求修正:
第三章 检举文管理办法
1.检举文8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24hr内禁止检举
本条目违反站规,侵害检举人权益,亦无合理理由限制8小时作法限制举发。
建议修正每日篇数上限即可,三篇或五篇,撤销时间限制。
二、参照:
1.板主权力义务规范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二、权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b. 水桶处份权: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将不当文章发表者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板发表之权
限,恶行重大者,得以提报站务依法处理。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五、板主的罚责:
(4) 使用者若对该板板主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该板所属组务申诉处理
2.ptt站规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于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三、说明:
检举为站方赋予之权益,本板亦为检举专版,看板违规认定权人为板主,但板主设立不合理
之规定影响检举人权益,该规定应修正或废除。尤其涉及自身权益受损之违规行为,检举人
要等八小时才能再次检举,试问有谁会刻意订闹钟等八小时后再去检举?耗一堆时间在ptt
上面,技术性干扰检举功能,违背站规赋予之权利,完全是板主滥权为减少检举业务而生的
板规。合理的规范可以是限制每日篇数,避免单一使用者举发过多,导致其他板友排不到检
举导致权益侵害等。政黑违规检举文寥寥可数,一个月所有板主加起来的水桶量比本人一人
管理八卦一周的水桶量还少,管理应无窒碍难行之处。
本板宗旨既为检举而生,对于检举规范应较宽松,更不能不利检举人。主板违反站规层级仅
为口头警告,检举专版不影响运作的违规是水桶,这比例原则在哪里?如果要修正,请一并
检视其他因检举文不合规定导致水桶是否合理,修正为删除、不受理,或是减少水桶天数;
有滥用情况,另订滥用规范。
四、
以上提案若合理,请尽速修正;若无意愿修正,请所有板主于七日内说明:
1.限制8小时时间目的为何?请说明规范必要性。
2.理论上一天可以贴到三篇,即便是8小时内贴两篇,对本板运作有何不当之处?有需要到
水桶剥夺检举人权益?请说明规范必要性。
若未有具体合理理由说明,推托、敷衍回应,七日后会依站规至组务请小组长出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