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黑检举板板规:
9.检举案张贴后,抗辩推文需依据板主进行控管才得以发言,违者证言不采用
其余非相关人等(检举者/被检举者/板主外),不得任意发言,违者水桶7天并删除
10.所有检举案皆保障被检举人1次抗辩机会,若被检举人被水桶丧失发言权
则转寄给板主由板主代为抗辩之
以上是板规内文。
但近期看到有位新任板主老是在抗辩程序过程中,
即凭个人观点无视抗辩还在进行就决定违规与否。
很明显没有做到“保障被检举人抗辩机会”。
心证已成,当然怎么判都随他个人好恶甚至私交爱恨情仇。
请另外两位S板主与N板主对该位老是冲动下达判决的板主好言劝之,
这种不按程序迳自下达板主判决意见的作法,明显有违程序正义。
政黑板的板主向来不管政治立场,历来至少皆依板规程序办理。
连抗辩机会都不给就下达判决的板主,前所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