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17 15:08:19小组长您好
关于本案有点意见想说
过往像此类用“讨论”“部分节录”复数新闻或转录内容,通常是判未达的
除非受检举者是两篇以上新闻将内容全文贴上放在一篇“讨论”等其他...或者“新闻”
分类中
才会判多篇新闻偷渡
不然只要受检举者有加上别于其所复制贴上的新闻或转录内容外的40字,都可视为一般讨
论
若只是因为其内容有两篇新闻或转录的部分内容而判定偷渡,可能会对版面的讨论风气有
所限制
但目前代管期间,判决皆尊重,仅为意见参考
虽然我不觉得我会选上,但如果是我裁决,应该是以未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