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干扰条款暨推文有无意义之判定

楼主: FoRTuNaTeR   2020-09-27 07:03:29
有鉴于版规中其实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法律概念’予执法者‘自由心证’‘裁量权’空间
本席上开发言并非针对现任三位版主而言
事实上现任三位版主即 kero2377 、 phoenixzero 、 Rrrxddd
对于降低‘言论自由’的戕害以奖掖弹性自由开放之文风功不可没
但惟恐未来执政之版主又再度不‘依法行政’陷入‘人治’而非‘法治’之弊端
在推平嘘文认定有无意义方面,本席建议可采纳所谓‘干扰条款’
即该讨论串之开版原泼楼主特别指名道姓针对参与该讨论串之某位特定版友
以明文警告示警该串不欢迎该版友以该方式继续推平嘘该讨论串之后
而受警告者仍继续再犯,此时该讨论串原泼楼主即取得‘检举权’
并以累进前科制对此类型化犯规者依序处以
[警告]、[桶一]、[桶三]、[桶五]、[桶七]、etc.依此类推之惩处
如此一来可依不同开串者其个人之自由心证决定何人受欢迎或不受欢迎进入其讨论串发言
另外亦可降低执法者言论审查密度且降低检举案发生频率让执法者更有心力研究重大案件
谨上,容参,抛砖以引玉,盼有贤拜先进不吝指教此法制是否妥允适
Make HatePolitics Great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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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RTuNaTeR   2020-09-27 07:07:00
另不得以编辑方式予以特定参与讨论串讨论之版友警告以免难以判定原泼楼主发出警告之确切时间为何在原泼楼主以平推发出警告蜂鸣声后受警者仍再犯该原泼楼主即取得检举权得以前来本版对受警者提出检举
作者: askingts (请问)   2020-09-27 12:57:00
谁理你搞啥"本文宣告不欢迎某某人来文章底下发文"这一招你还是早点洗洗睡 没人会理你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27 16:00:00
不要想这种异想天开的事,快去上诉辣
楼主: FoRTuNaTeR   2020-09-27 18:37:00
是因为我自己就时常被针对被暗讽就干脆让那些人明著来不然有时候我留言留得很开心,天知道原来原泼楼主不喜我是‘赋权’给那些天生莫名其妙自然会看别人不爽的人不是‘自肥’,我永远都欢迎任何人来我开的串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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