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1V07wiWL joe6304105 政黑板规3-2a

楼主: joe6304105 (老衲)   2020-07-07 02:04:29
※ 引述《alexrow (蛋蛋的忧伤)》之铭言:
: 一、检举人ID:
: alexrow
: 二、被检举人ID:
: joe6304105
: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本人答辩如下
第一点:
检举人alexrow指称本人以“文盲”一词描述alexrow为违反政黑版规三之行为
并以司法院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2 年易字第 3252 号刑事判决内容中
https://bit.ly/2C3fZKz
“假律师”、“你阴毒鬼第一流”、“你还是从
幼稚园念起吧”、“文盲”、“你说谎天下台大第一”、“
阴谋陷害第一”、“犯法第一”、“伪造事实第一”、“会
掏光唯美爱呆宝”、“你是倒店博士”等足以贬损人格之抽
象文字用语之电子邮件
做为贬抑词之标准
但依照使用者alexrow提供之司法案例
此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102年度侦字第22669号目前的进度
正在上诉到最高法院审理中。
在三审定谳前,作为司法机构判定“文盲”一词为贬抑词而衍伸为政黑板检举之标准
我认为不可供参考也不妥当。
参考案例之判决书除了“文盲”一词外,另有使用
“假律师”、“你阴毒鬼第一流”、“你还是从幼稚园念起吧”、
“你说谎天下台大第一”、“阴谋陷害第一”、
“犯法第一”、“伪造事实第一”、“会
掏光唯美爱呆宝”、“你是倒店博士”
等词汇,即使参考该侦字第22669号一审的案例,无法得知“文盲”一词是否一审判决
结果的主要依据。因此不适用以此司法案例作为阐释本检举文中贬抑词的标准。
第二点:
参考执业中律师对称人文盲一词是否违法的说法1:
https://tinyurl.com/y9kcpsx2
摘取从上列司法咨询论坛中的陈柏甫律师回复中所言
“本案"文盲"这个字眼是否构成公然侮辱罪,仍有商榷余地。”
参考执业中律师对称人文盲一词是否违法的说法2:
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1788
从上列司法咨询论坛中的黄耀祖律师 回复中所言
“您好,在公开之网络上随意指称他人“文盲”,确实有成立公然侮辱之可能,然而仍须依
事件始末为综合观察行为人有无侮辱他人之故意,建议您备妥相关资料向律师咨询,由律
师依照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宜。”
综合以上两位执业律师的说法,使用“文盲”一词指称他人,
的确不能直接视为有无直接侮辱他人之故意。
第三点:
本人之所以使用“文盲”一词形容alexrow网友,系因该网友无视于本人在原文打的内容,
并以极度扭曲本人原意之推文回复本人的文章,本人认为该网友基本文章视读能力上无法
读懂本人的原文内容,本人使用的是不艰涩的现代白话文而且浅显易懂,该网友无视原文
的本意,也就是本人已经在在原文阐述修香港难民条例的困难,
该网友却再一次询问修法哪里困难。
https://i.imgur.com/T0lkPCx.jpg
故本人认为alexrow当下是不识文字、看不懂基本文章语意的状态,因此基于陈述事实上
使用“文盲”一词来形容该网友,既然是陈述事实,即不包含贬抑他人的犯意。
https://tinyurl.com/yabmzwbo
且原文中也有其他网友附和我的说法,认为alexrow网友看不懂原文,证明并非只有我一人
认为使用“文盲”一词来形容alexrow网友是适当的用词。
https://i.imgur.com/ET67zYv.png
结论:
依执业律师的法界意见,使用文盲一词若要认定为贬低他人之用词,
须看事件始末为综合观察行为人有无侮辱他人之故意,
而本人使用文盲一词形容alexrow网友,参照上述第三点,为基于事实的陈述。
因此本人不认为有贬低他人之犯意,故在此原文背景下,
使用文盲一词并无违反政黑板版规。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忧伤)   2020-07-07 06:49:00
1.你说香港难民条例的困难 我质疑以执杖党的多数 修法哪里困难 这难道不是现实? 这叫我理解困难?2.另外 如果只有另人附和就成立的话 那以后法院审判只要有两人以上认为判死就死刑吧 反正背离现实也没关系3.如果文盲是现实 那我怎还会打字 还可以在那篇文章电到滋滋作响
楼主: joe6304105 (老衲)   2020-07-07 10:48:00
笑死 原来你还可以管检举版喔? 还电到滋滋作响勒原文就看到不知道谁疯狂跳脚还跑来检举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忧伤)   2020-07-07 12:29:00
我何德管政检? 你提出的问题被我打脸 就跳针? 不就跟原味被我电到滋滋作响一样? 没办法针对DPP修法想过就过反驳 就人身攻击?原文被我电
楼主: joe6304105 (老衲)   2020-07-07 23:48:00
好了啦 想想小学生吵架会跟老师打小报告那个是吵赢还吵输的气到连字都打不好可怜哪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忧伤)   2020-07-08 00:08:00
笑死 被电到滋滋响没办法正常回复的老师?? 好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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