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AskWhat爱在政检版“摆老”他以为自己在政检版的"坎层"(台语,地位之意)很够
并以一副【资深政黑老版主】的口吻 对本人进行“大量”、“恶意”检举
检举人AskWhat平时素行 就是借由检举诸多版众
大量送新检举案 验证自己理论 捣乱版务、组务的行为 而沾沾自喜
他以为自己在为政检版除害 当起【正义小超人】 他却不晓得他自己是不是【周处】
检举人AskWhat曾任政黑版主 理应对政黑、政检版规 了然于胸
现今却“知法犯法”、“目无法纪” 公然违反政检版规3-2 “视版规为无物”
检举人AskWhat不按政检版规3-2的格式 填写检举文
关于对于在政检版未按格式者的检举案之处理方式
在 检举人AskWhat他自己担任政黑版主时 就已经发布公告广而周知
详见该篇公告:
11/21 AskWhat □ [公告] 检举/申诉提案前请依照格式
┌─────────────────────────────────────┐
│ 文章代码(AID): #1RzGfkNS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检举/申诉提案前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42785646.A.5DC.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由于这是检举人AskWhat他自己写的公告
为预防他见本人此申诉文后 偷改此公告内容 进行【灭证动作】
本申诉人 特对此公告截图当作迹证并陈于下:
https://i.imgur.com/2XPHJHW.jpg
由上述他所发的该篇公告所示:
没按政检版规3-2格式填写检举文者 【必须删除、检举案无效】
请三名政黑版主 对此人大量检举本人之该检举案定夺同时
烦请顺便对此申诉案“同步”处理
若三位版主认为此人AskWhat违反政检版规3-2
请按政检版规3-2删除他的检举文 并宣告此检举案无效
本申诉人askignts特发此文
以检举人AskWhat 在他自己对本人检举的案件定夺之后
按他平时素行 必上诉至组务
本申诉人亦会将此申诉案 随他之后 同步交付组务版 供小组长-大娜娜作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