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ID:skod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无!毋告勿理,吾竟诬罪!
标题文章代号系政黑主板…
三、要求重审理由
第七章 板主规范
6.板主对于采水桶处置之违规,应被动处理,待有人检举后才能进行判决
请问贵板主判我水桶,须待有人检举才生效,敢问检举敝人者何人?
虽贵板主特地强调板规7-7: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
然而超贴文章亦无删除或退文之规定,根本与本案不符,到底所为何来?
贵板主还强调本人前次超贴违规,但系两年前之遥,期间板主改选多次,
依惯例根本不列入前科,毕竟每届板主修改板规大相迳庭所在多有,
所以本人此次纵有不察超贴文章,依板规亦只警告一次处置,更无需故无删文之实,
彻查板史,本人从未有任何警告之纪录!何来警告过后才水桶7日之适用?
古生代slcgboy早水桶伺候,本人早受罚殆尽,无涉新生代板规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
以上,烦请贵板主(群)完全依法行政,勿再枉法冤裁,徒增上级审之困扰与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