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ark2165、Neptunium #1Sg88bq- 判决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30 11:08:09
一、申请人ID:PttObba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1Sg88bq-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此案我提出了两件骂人"丢脸"或"丢人现眼"等词 被判违反板规3-1的判例
#1SBt0ylI (HateP_Picket)
#1SJmlj_- (HateP_Picket)
即便板主因为换人而标准改变 但我亦提出了法院判决违反妨害名誉的判例
https://bit.ly/2LcdaLm
判决内容也明确写到:
二、核被告所为,系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嫌。被告
对告诉人多次为上开之辱骂言语,皆系于密切接近之时地实
施,所侵害者为同名誉一法益,各行为之独立性极为薄弱,
依一般社会健全观念,在时间差距上,难以强行分开,在刑
法评价上,皆应分别视为数个举动之接续施行,合为包括之
一行为予以评价,较为合理,应认为包括一罪之接续犯。
此案不是因为所有骂人的词合在一起看才违反妨害名誉
是视为"同一个妨害名誉罪的连续犯" 因此所有骂人的词都是构成妨害名誉罪
但因为触犯同一罪的时间差距很短 所以法官只合并计算成违法"一次"妨害名誉
因此
从判决文中即可知悉法官的意思是"本案每个骂人的词都是违反妨害名誉"
包括
“你是嚣张三小”、“不要脸”、“死人个性”、“绝子绝孙”、
“恁娘”、“社区有你这种主委是社区的不幸”、
“你家祖先有你这种子孙是祖先不幸”、“丢脸”、“没用”等语
当中就有包含"丢脸"一次
因此"丢脸"二字 确实是法院认证的"违反妨害名誉罪"
另根据政黑板规三-3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需完全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a.裁判书系统: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决书系统,须为有罪判决;只接受妨害名誉/公然侮辱等案由判决书
若经由判决书系统 查到"词完全相同的有罪判决" 即为符合"明显贬抑词"的定义
板主即使标准因人而异 也不该以个人主观意识凌驾于板规之上
以下为板主审理意见:
推 mark2165: 意见:单以丢脸一词应未达明显贬抑之程度,本人判定应无04/26 22:26
推 mark2165: 违规。04/26 22:26
上述判决内容已证实 单以丢脸一词 亦构成妨害名誉罪
并无板主所说"单以丢脸一词应未达明显贬抑"的情形
我提出了总共三个判例 也希望板主能"针对"我所提出之证据作出反驳
推 Neptunium: 意见:无违规04/27 20:10
此位板主想了超过20天 总共只回了三个字
对于我提出的三个判例亦视而不见
希望板主不要因为个人立场就偏颇判决
当初那么多人支持你连任不就是认为你很公正吗?
也请板主针对我所提出之证据作反驳
而不是毫无理由 只因为是看到我检举的就随便写个"无违规"
感谢!
补充第四个判例 单独"丢脸"一词 仍然是构成公然侮辱罪
依据‘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5年度易字第72号’法院判例,
以"丢脸"公然指称他人,已达公然侮辱的标准,判决证据检附如下:
http://goo.gl/NRzSiG
资料来源: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8-04-26 22:26:00
意见:单以丢脸一词应未达明显贬抑之程度,本人判定应无违规。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8-04-27 20:10:00
意见:无违规
作者: kneo8899 (有礼貌的胡子哥)   2019-04-30 11:24:00
法院还好不是民进党或柯文哲开的 现在知道什么才叫政治迫害跟偏袒了吗?原po. 不用指望会有中立判决啦!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3:21:00
举一堆例 结果你还是找不到单独丢脸的啊而且你在主版指挥版主受理怎样 在这又逾越版主权限回答我的答辩 你是不是很想当版主?自己被检举就说不同啊 检举别人就说一样 真的很想翻白眼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30 13:28:00
这也难怪会被别人呛是阅读XX 嘻嘻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3:29:00
顺便再回答一次 教育部认证丢脸=出丑 我那整句也是用出丑 你要不要顺便找一下出丑的判决 无言喔阅读什么呢 不用打码啊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30 13:30:00
如果与本案无关 只是瘾又发作了想找人吵架我就不奉陪了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3:31:00
喔 本案无关咧 你是版主吗?每次都可以以版主姿态回答呢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30 13:32:00
我找到的判例只要符合板规3-3词完全相同即可 谁管你还要找什么出丑 板规可没这样要求 不爽请去建议修板规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3:33:00
原来pttobba是检举版版主呢 难怪常驻在这 还可以到主版指挥M版主受理呢结果你还是找一群字的啊
作者: kneo8899 (有礼貌的胡子哥)   2019-04-30 14:54:00
人家可是有法律常识还懂的找判例哦!你找的出反驳他的判例就找吧!最大问题是版主们都不中立,还期待要公正判决哦?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5:37:00
???蛤你是在酸他吗 嘻嘻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4-30 16:24:00
1.申诉人既能找出单独丢脸一词构成公然侮辱之判决,依据政黑3-3构成明显贬义词,应为违规,另申诉案需三位板主共同受理,需另两位板主发表意见。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7:44:00
单独一词????我问个问题喔 如果找出单独一词无罪 M板主要如何?我现在就有篇新闻有喔 台中地院的https://reurl.cc/om84l我是说阿 要查案例 可以多下几个关键字吗 我连单独有罪都一起帮申诉者捞出来 ~_~再问一下 单单丢脸我是符合前者还后者?再问一个问题 今天这词有无罪有有罪 请问版主单单就有罪判决判定 而不采用无罪判决判定 这不对吧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19-04-30 19:15:00
我照板规认定的 如果N板/K板仍认为不违规 我也尊重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19:52:00
那版规同一章第四项 版主可以看一下是什么吗?再看一下我讲的是不是针对推文 那请问适用该章吗?若针对文章内容/推文内容评论,应明确点名对象为文/推文,此行为不违反本章规定我原文那句是针对推文评论没错吧?指称PTTOBBA是再17:27发出丢脸那句是再17:42 如果要无视无罪 强制用其他案例循三-3判决 这时就跟三-4做牴触了所以请问版主的版规 是只看申诉者的三-3 无视三-4?所以版主先无视了状况一样的无罪判决采用状况完全的判决 之后以三-3进行改判 结果又跟三-4牴触^不同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9-04-30 22:41:00
意见:维持原判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4-30 22:46:00
意见:无违规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30 22:52:00
法院判决结果都贴了 对于申诉内容一个字都不回应 直接喊无违规 针对性这么强的两位板主 真的是太夸张 我想所有看到你们两位这样判决的人 心里都有一把尺知道你们在玩什么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4-30 23:01:00
我就没引用法院判决吗?你讲一堆这种话你要不要点我的连结 再看看你引用的?到底哪个才比较符合我的案件呢?指者他们两位版主说如何 你怎不回答你在主板指挥M版主的事情?还有人家M版主都尊重 结果你继续针对人家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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