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sxwsx0426违反政检版规3-8

楼主: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4-04 21:00:27
一、裁判案由:wsxwsx0426 政检版规3-8
二、裁判文章:文章编号2886- (HateP_Picket)
三、裁判全文:
1.主文:wsxwsx0426 违反 政检版规 三-8 之规定,
水桶天数(含前科)共计: 35 天。
2.理由:
3-8.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
发文者不得删除或修改文章违者处以水桶35天之处分
作者: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04 21:30:00
1. 你自己也违反过政检3-8 #1STdpnO1 (HateP_Picket)当初板主也是用政检1-4 先微罪警告 没有直接水桶你这样直接水桶你觉得合适吗?2. 要水桶都要经过三位板主多数决同意 在你的判决理由中 只看到你一个人的意见 其他板主有同意吗?3. 早说过一个连基本板规都看不懂的人来当板主 一定会有一堆灾难 没想到才刚开始处理板务就马上中奖 我笑了4. 为避免你板规都不看就自己胡乱扭曲 我先说我是在判决文中推文 不是在检举文中推文 请不要随意用"我并非当事人"的理由乱桶我
楼主: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4-04 21:52:00
你对 违规情况不严重应采微罪警告个人还没采取水桶 等待其他版主判定 但会撤回这篇公告
作者: wsxwsx0426 (doubledouble)   2019-04-04 22:08:00
我错在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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